关于举办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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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3

 各铁路监理公司:
  依据建协铁函〔2009〕35号《关于开展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定于2010年7月开始组织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段安排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时段,安排2006年12月30日前取得铁路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时段,安排2008年、2009年期间取得铁路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学时安排、管理模式、考核成绩、合格确认等按照《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附后)组织实施。
  三、办班方式
  办班采用定点集中或开门集中办班方式。
  1. 定点集中办班在北京、成都、长沙三地定期举办。
  2. 开门集中办班根据监理公司或铁路建设项目分布地域,由铁道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学院负责组织培训。
  开门集中办班可由一个监理单位牵头,或经建设单位同意依托某一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分批进行。由监理单位牵头或选定建设项目集中办班,应提前30天报监理委员会及培训单位,经监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进行培训。
  3.定点集中办班或开门集中办班规模应控制在100人---300人。
  四、费用标准
  每班每人1200.00元(含教材资料费),由培训单位统一收取。
  五、几点要求
  1. 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是促进监理工程师技术水平再提升、管理能力再提高、职业道德再教育的重要手段,各监理单位应严肃认真对待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顺利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2. 请各铁路建设单位在不影响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给予支持和保证。
  3. 所有应参加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须按规定时段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其本人证书自2013年1月1日起失效。
  4. 请各监理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单位参加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时段,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安排计划,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监理委员会。
  六、2010年第一期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安排
  1. 办班时间为7月8日至13日。请各单位将拟参加培训班人员填写《2010年第一期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表1),于6月20日前报培训办班单位。
  2. 培训办班单位及联系人
  北京 办班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商永祥 电话:010—51849217 宋红 电话:010-51849771,传真:51849217
  邮箱:shangys@rails.com.cn
  成都 办班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学院
  联系人:钟应子 手机:15882292075 电话及传真:028-87634582
  邮箱:peixunjiaoda@163.com
  长沙办班单位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联系人:杨彩芳 手机:13755050872 电话:0731-82656465
  传真:0731-82656500
  邮箱:niaohe@163.com
  3.具体办班地点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监理委员会联系人 孟令石 电话:010—51845664(传真)
  张汉良 电话:010--51841377
  铁路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流程及要求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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