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意见 中建监协秘[200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随着工程建设科技进步的高速发展,工程监理行业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家和市场对工程监理行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全面增强监理队伍素质,提高监理行业创新能力,促进监理行业科技进步,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能够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监理人才和组织,在全国工程监理行业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以提高工程监理服务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现就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工程监理行业是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工程监理企业是落实国家强制性监理职责的行为主体,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要展现诚实守信、公正廉洁、规范有序的职业道德准则,要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在执业工作中既要展现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科学地完成委托服务业务,获得委托方的信任,又要努力协调委托方与承包方,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营造一个和谐共创的氛围,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这一共同目标。
因此,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鼓励监理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理人员的才智,是监理组织适应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是以学习型促进诚信型、创新型及和谐型行业建设,规范工程监理行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工程监理科学创新水平,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有利于提高监理组织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提高应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行业声誉和企业品牌,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温家宝总理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监理组织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为重点,以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工程监理服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推进监理行业知识化、科学化进程,努力开创工程监理事业新局面。
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在工程监理行业中努力建设一大批学习型监理企业、学习型项目监理部、学习型监理协会秘书处等学习型监理组织,提高监理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为监理工作者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专业、有道德、有信誉的监理队伍,全面提高工程监理水平。
——要通过创建活动,健全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企业的服务保证体系,加强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要通过创建活动,积极推行科学先进的工程监理管理技术和方法,健全检验检测设施,完善检验检测手段,以技术创新、装备创新,带动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要通过创建活动,创新监理企业服务方式,从目前的工程监理,向项目策划、设计咨询及招标代理拓展,逐步实现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
——要通过创建活动,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大力推动监理企业品牌建设,凝聚更多优秀人才,创建一批在行业内具有公信力、能够与国际知名咨询顾问公司相媲美的名牌监理企业,成为能够带动全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要通过创建活动,提高监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严格自律,信守合同,恪守职业道德,崇尚科学手段,履行监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从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出发,把履行好监理职责寓于对社会负责的责任体系之中,切实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监理协会和监理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温家宝总理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广大监理工作者中广泛进行以为业主服务为核心,以诚信守约为原则,以爱岗敬业为基本要求的专业教育,要通过弘扬、培育创新精神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帮助监理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要以中国工程监理大师的良好执业风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的创业精神,努力提高监理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
2、开展经验交流与学术报告活动。要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做好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加快培养监理专业人才。要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经验交流、知识竞赛活动,调动广大监理人员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培训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各监理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办各种适应性、实用型短期业务培训班,为广大监理人员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发挥作用。
3、开展国际交流与研讨活动。要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交流与培训活动,及时吸取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国际工程管理水平的骨干力量,从而带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4、要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争优创先,取得实效。在创建活动中,要争创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开展共创国家优质工程活动,共创一批鲁班奖、国优工程和詹天佑工程等国家优质工程,为监理行业赢得信誉,为监理企业赢得荣誉。每年要召开一次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监理企业、先进项目监理部、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协会秘书处和监理协会优秀工作者,表彰共创鲁班奖工程、国优工程和詹天佑工程等国家优质工程的一批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
三、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的基本要求
(一)学习型监理企业的基本要求:
1、企业领导团结协作,思想统一,熟悉监理行业状况和市场发展趋势,有开拓创新的经营策略,有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运行通畅。
2、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有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管理规范,员工爱岗敬业,企业凝聚力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3、在企业员工中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监理人员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执业准则,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和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氛围,并取得一定实效。
4、有创建学习型监理企业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
5、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活动,使企业得到发展,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社会信誉不断增强。
(二)学习型项目监理部的基本要求:
1、监理部中专业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套,人员工作到位。总监理工程师是学习带头人,监理部内建立了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2、监理部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和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氛围,并取得一定实效。
3、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合理的人员考核办法。
4、监理部成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活动,使监理部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监理部的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5、监理规划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监理人员认真负责,严守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监理制度和程序,工程项目竣工满足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获得业主好评。
(三)学习型监理协会秘书处的基本要求:
1、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秘书处中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和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氛围,并取得一定实效。秘书长是学习的带头人,建立了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2、有创建学习型监理协会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人员培养目标和任务,持续开展业务学习活动。
3、秘书处人员有为行业、为会员服务的强烈意识,有爱岗敬业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积极服务行业和会员的工作热情,服务成效比较显著。
4、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能够推动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服务型协会、能够繁荣工程监理行业的进取型协会、能够规范工程监理行业行为的自律型协会和能够增强工程监理行业凝聚力的和谐型协会。
5、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活动,使协会得到发展,在行业内的威望得到提高,协会的创新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获得会员的普遍好评。
四、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组织领导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专业分会,组织成立“中国工程监理行业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行业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
2、各地方监理协会和各行业专业监理委员会要组成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3、开展试点活动,组织经验交流。今年,“中国工程监理行业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20家监理企业、20个项目监理部和15个协会秘书处,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试点活动,在第四季度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建设监理峰会”中总结和交流他们的创建经验,并不断发现和培养新的先进典型,形成地区、行业的示范典型,带动全行业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各监理协会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和基本规律,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各地监理协会要充分重视创建活动,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活动的开展,为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送:建设部办公厅、人事教育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
质量安全监管司;
本协会名誉会长、总顾问、顾问、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