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办法乌海项目
为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采购的物资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乌海项目的物资采购与管理。
3 引用标准
QG/13J06-09-96 分供方评定与选择管理规定
QG/13J06-10-96 物资订货合同管理规定
QG/13J06-12-96 仓库保管、保养管理规定
QG/13J003-06-98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程序
QG/13J003-08-98 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
4 职责
4.1 项目设材部负责三大材(钢材、木材、水泥)、门窗的采购与管理;“三气”的采购由项目设材部负责对气体供应商进行考查评定并确定定点供应商;对施工单位自采的大宗材料(地材、防腐保温材料、石材、焊接材料,混凝土添加剂等)进行监控。
4.2 施工单位负责三材及门窗、“三气”以外的所有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5 工作流程
5.1 材料预算编制
5.1.1 各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在接到所承建项目图纸10天内按工号提出所承建项目的材料预算。
5.1.2 材料预算应清楚说明产品名称、材质、规格、数量、标准号和供应状态及特殊质量要求等,所需份数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由项目经营部确定。
5.1.3 材料预算由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审核。
5.1.4 材料预算由项目工程部专业技术负责人会签确认质量要求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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