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月报和监理周报
对编制监理月报的统一要求(2009)
1、监理月报编制的基本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并签发报送业主代表。
(2)监理月报的编制周期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总监办在每月30日12点之前报送各标施工月报一份、监理月报二份至现场指挥部同时报送监理月报电子版(业主有特殊时间要求的除外)。
(3)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并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4)监理月报采用A4规格纸,提供给业主的月报应加装封皮并进行装订。
(5)监理月报延迟报送,内容不科学、不合理,不真实,业主将根据沪高建[2008]79号文“二、监理单位第10条”处罚违约金。
2、监理月报编制的统一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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