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下是内容摘录:编制人: 审核人: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二. 总则
三、监理依据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安全会议制度
(二) 安全报审制度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五) 定期检查制度
(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八)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 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方法告知书
八、 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重大危险源:
(1)大型机械装、拆;
(2)脚手架搭、拆过程;
(3)井架搭、拆过程;
(4)模板支撑、拆除;
(5)高处作业;
(6)起重吊装;
(7)基坑支护;
(8)施工用电;
二、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上海市安质监总站颁发的(2003)第137 号《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最近颁发的(2004)第113 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安全带》GB6095—1985。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安全会议制度
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工地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 安全报审制度
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型钢结构吊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 以上同时层高5M 以上)、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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