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制定、修订水利行业标准的计划要求和《标准编写规则第1部分:术语》(GB/T 2001.1-2001)修订的。《农田水利技术术语》(SL 56-93)颁布11年来,对我国农村水利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由于农田水利的理论、技术与实践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农业节水、进行灌区以节水为中心的技术改造、解决人畜饮水、发展牧区水利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主要工作,有必要对原规范进行修订。标准名称更改为《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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