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勘测与设计要点7
添加时间:2015-06-11访问次数:
相关推荐: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勘测与设计相关考点汇总 171、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签订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17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批准。对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 173、完工: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工期提前 暂停施工:承包人暂停、发包人暂停、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私自覆盖 174、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一般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两次支付(第一次40%),大宗设备不超过20% 175、承包人在第一次收到工程预付款的同时需提交等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担保),第二次预付款保函可肜承包人进入工地的主要设备代替。扣回与还清公式:R=A*(C-F1S)/(F2-F1)S R为每次扣回金额 A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为签约合同价 C为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为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取20%, F2为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取80%~90%。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6、进度付款申请单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2变更金额3索赔金额4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7、质量保证金: 扣留(1)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支付和扣回)扣留5%~8%,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总额。 (2)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5%~5%。 退还1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分颁发后14天,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2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178、完工申请单: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布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完工申请单包括: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 监理收到完工申请(最终结清单)14天核完交发包人14天核完后由监理出具由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支付款给承包人 179、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颁发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保证金,水利水电保修为一年,疏浚无保修期 180、资格预审文件5章:1预审公告2申请人须知3资格审查办法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项目建设概况 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时间。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价格。施工图纸招标的,可收取押金。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从结束之日起到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应不小于5个工作日。 18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次序也是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 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其他图纸 182 1.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为 一般质量事故:一定经济损失,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不影响使用寿命,大砼金结机电:20~100 土方、砼薄壁10~30 1 较大质量事故: 较大或延误较短工期 不影响 有一定影响 大砼金结机电:100~500 土方、砼薄壁30~100 1~3 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 较长 不影响 有较大影响 大砼金结机电:500~3000 土方、砼薄壁100~1000 3~6 特大质量事故: 特大 长时间 都有较大影响 大砼金结机电:¥3000以上 土方、砼薄壁1000上 6月上 小于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 18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发生质量事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发现)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84、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185、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3)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4)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 186、事故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经主持单位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187、质量事故处理的原则: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88、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较在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 3)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4)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189、事故处理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要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微信扫一扫关注下面公众号,免费接收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