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第2批)
添加时间:2015-06-15访问次数:
证书领取办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5年6月10日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发放方式 1、没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30 2、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微信扫一扫关注下面公众号,免费接收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