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有序实施
——访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水运职业资格处处长刘鹏
2015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9号),建立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新制度出台以来,受到了试验检测行业上下的广泛关注。本期访谈,我们邀请了水运职业资格处刘鹏处长为我们解答新制度实施工作中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今年6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出台后,大家较为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刘鹏:新制度出台后,确实受到了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证书的相关问题,例如新旧证书效用是否一致,如何对接等;二是关于考试的相关问题,例如考试专业调整、考试政策等;三是关于行业管理的问题,例如行业管理中对资格的有关要求等。
主持人:在新制度文件中规定,原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证书效用不变,您能具体说明一下吗?
刘鹏:新制度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及相应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要求,取得的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效用不变”,即2006年至2014年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含过渡考试合格证)维持原证书的有效性,效用以证书所列专业为准。例如,持有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仍可持其证书从事公路专业试验检测工作,但不能从事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工作。
主持人:旧证书能否直接换发为新证书?
刘鹏:新制度的出台,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将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新制度在专业设置、人员层级划分、考试要求方面均与以往行业组织的资格考试有所不同,所以持有原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不能直接换发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证书。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新旧制度在考务管理方面有哪些不同呢?
刘鹏:新制度要遵循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流程和相关要求,与旧制度对比,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一是考试时间由人社部确定,按照人社部统一发布的年度考试计划安排考试工作;二是考试考务组织工作安全保密要求将更加严格,组织工作将更加规范,对巡考、监考、考场纪律要求更高;三是按照总成绩60%的原则确定考试合格线;四是对考试合格人员将核发人社部、交通运输部监制,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用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主持人:新制度对考试专业进行了调整,您能否对调整内容做一简要介绍?
刘鹏:新制度按照精简考试科目,提高就业能力,拓宽就业范围的原则,对考试科目进行了较大调整。将原考试《公路》、《材料》、《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水运结构》、《地基与基础》、《水运材料》等9个科目调整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和《水运材料》等5个科目,重新梳理了知识点,构建了知识体系,新制度的科目划分更符合从业人员岗位胜任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以前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再参加考试时是否可以免考相关科目?
刘鹏:持有原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拟获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须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考试。其中,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参加考试的,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具有有效期,有效期过后,是否需要重新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刘鹏:持有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证书的人员,按照继续教育规定完成知识更新,即可保证证书的有效性,无需重新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持证人员仍按照现行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待新规定颁布后从其规定。
同时我们也鼓励原持证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考试,获取新证书。
主持人:近期职业资格中心围绕新制度实施要开展哪些工作?
刘鹏:经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沟通,首次考试于2016年第三季度举行。为确保首次考试顺利进行,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建立专家库,组建专家组;二是根据新制度专业调整情况,做好新版考试大纲的审核出版工作;三是完成考务系统的搭建工作,做好考务组织准备工作。
来源:交通职业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