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10-16访问次数:
各州、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厅职字﹝2013﹞246号,定于 一、考试内容 2014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仍分为甲级和乙级,我省分别设立甲、乙级考点。本次考试内容依据是《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 二、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4年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014年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二)报考条件。 1.报考甲级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报考乙级资格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造价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 3.参加2013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和“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程序。 1.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当于 2. 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在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须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的2013年度考试成绩单。 如姓名或者身份证件号码与2013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者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报考人员应主动告知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打印准考证: (四)考务工作。 1.考区设在各省、自治区和除上海以外的直辖市,考点设在省会城市。 2.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应于 (1)报考人员材料审核工作,包括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013年度过渡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的姓名或者身份证件号码有无变动等。 (2)集中汇总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变动信息,函报部职业资格中心。 (3)完成考场座位编排,确认准考证信息。 3.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考区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部在考试期间派员抽查。 (五)考点设置 我省考点设在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柴达木路22号)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可登陆WWW.qhjtzj.cn 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二)未尽事宜请与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联系 人:王倩,联系电话:(0971)6186801 微信扫一扫关注下面公众号,免费接收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