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2-13访问次数:
甘肃省2014年关于在部网络平台进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甘交质监[2014]11号
各试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水平,使从业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行业科学发展,交通运输部质监局会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共同开发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已于2013年12月23日完成课件更新,2014年1月24日正式开通。今后我省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不在进行集中面授,自行在该继续教育网络平台登录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从取得资格证书次年起计算2年内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积少于24学时的试验检测持证人员。 二、登录时间 24小时均可登录(系统维护期间不能登录) 三、登录网址 http://jxjy.jtzyzg.net/cms/ 四、登录流程 1、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网络平台。 2、输入用户名及密码。 3、持证人员: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4、其他人员:需通过注册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通过登录进入网络平台后可浏览已开课程列表,根据需要选择购买课程之后,可以在“我的课程”下进行课程学习。 五、注意事项 1、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厅质监字[2011]229号)文件要求,各试验检测机构应督促本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工作将与机构资质审核及信用评价工作挂钩。 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从取得证书的次年起计算),试验检测人员在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学时。 3、试验检测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活动需要折算学时的,由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汇总初审、试验检测委员会复核、部质监局确认后,不定期导入本系统,与线上学时一并计算个人总学时。折算学时有关规定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线下学时与线上学时累计满足24学时后,可申请开具线上学时发票。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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