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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动态_公路监理考试
辽宁省201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公告
添加时间:2014-08-12访问次数:

辽宁省各市质监处、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2014]4号)要求,为保证过渡考试顺利实施,请各市质监处、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报名及应试工作。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三)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两类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工程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 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 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8.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二、免考规定

  参加2012年、201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8月20日-9月10日

  (二)报名时在交通运输部质监局网上进行,网址为:(zjz.moc.gov.cn),并在此网上传照片(必须白底证件照,以墙为背景自己照的照片及非证件照审核一律不通过),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应为具有交通行业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无工作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不予受理;同时还须在省质安局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必须与交通运输部质监局网上上传的照片为同版)、不需填报科目,省质安局网址为:(www.lnzjz.gov.cn)。

  (三)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料或相关证件存在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同时通报考生所报的监理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

  (四)考生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与本单位负责考试工作的人员联系,由单位考试负责人汇总统一联系省质安局解决。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17日--9月18日9:00-17:00点,过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3、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各监理单位对考生信息初审负责,尤其是上传照片应为白底,若不合格不予受理,工作单位与公章必须一致,各监理单位持学历、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考试报名表,统一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审核。

  五、资格审查结果网上公示

  2014年9月22-10月2日,所有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网上公示,不在此名单中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10月20日-11月13日,在部质监局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11月14日-16日,详见下表。

  科目

  11月14日

  (周五)

  11月15日

  (周六)

  11月16日

  (周日)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30

  公路

  工程

  监理理论

  公路工程经济

  合同管理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水运

  工程

  监理理论

  水运工程经济

  合同管理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八、考试地点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九、其它事项

  1、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2、成绩查询见部质监局网站。

  3、考试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未携带证件者不准予进入考场考试。

  4、联系方式:电话:31897031  QQ群:8442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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