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人考〔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上海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上海建设网(www.shucm.sh.cn)查询及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1月15日
上海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二、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相应专业考试,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 科目
2015年5月30日
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年5月31日
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
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相应专业考试(加考专业)成绩当年有效。
在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仅限本市申请注册使用。本市注册时有关部门将会严格核查劳动聘用关系,如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和专业均不变的,凭该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10:00-2月2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其中,“考三科”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加考专业”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因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2月2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闸北区河南北路301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长宁区武夷路150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杨浦区赤峰路67号第一教学楼附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3578 、65980054
4、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5、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31398117、65399758转805、821
6、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34号楼101室,近桂林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自“查询”入口进入,查询本人审核情况,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34-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5年5月22日10:00-5月28日16:00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科目考务费为65元,其余两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考生须知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左右,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本次考试由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协助实施。
附: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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