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了!不过我做的方法是用下面这一种!请你看下对不对!
承载比(CBR)是评定路基土和路面材料的强度依据,JTJ051-93《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T0134-93承载比(CBR)试验’(以下简称‘规程’)为检测承载比的方法,但在工地实际操作中,承载比试验却有三种不同的试验方法。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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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种为最常见、最普遍使用的方法,就是按最佳含水量、每层击实数分别为30、50、98次的试件各3个,按图18.0.7所示方法求出压实度为90%、93%、95%时所对应的CBR值(依据:规程第345页第18.0.7条)。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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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种就是静压法,按所要求的压实区域(即压实度),静压制备三个最佳含水量试件得出的CBR值(依据:JTJ057-85《公路路面基层材料试验规程》第57页‘承载比试验方法’中‘静压法制件’)。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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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种就是制备三个最佳含水量的试件,按三层每层98击数得出的CBR值(依据:规程第344页第18.0.2条:‘在日本……,制备试件时,采用与重型击实试验相同层数和每层击数)。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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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只有第三种的试验方法是正确的,理由及依据如下: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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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程第149页第18.0.2.6条仪器设备的配置为‘百分表3个’,也就是说本试验只需制备三个试件,用三个百分表测定其膨胀量。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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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程第151页第18.0.3条‘将已过筛的试料按四分法取出约25kg。再用四分法将取出的试样分成4份,每份质量约6kg,供击实试验和制试件之用’与规程第152页第18.0.4.2条‘将1份试样,按……,求出试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当然,1份6kg试样是不可能求出试料的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的,此说法有误,条文说明第344页第18.0.3条的说法是正确的)及第18.0.4.3条‘将其余3份试样,按最佳含水量制备3个试件’前后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本试验只需‘按最佳含水量制备3个试件’即可。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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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程第152页最后一行‘注:需要时,可制备三种干密度试件’,按中文理解,就是本试验只需制备三个试件即可知道该样品的CBR,只是在需要时,即需要知道样品在某一压实区域(即压实度)经泡水4昼夜后CBR能到达多少时才需要制备三种干密度。如果本试验方法是用‘制备三种干密度试件’求取CBR,则应该放在正文着重介绍,而不应该放在条文说明中加以说明(即本规程条文说明第345页第18.0.7条)。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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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程第157页表18.0.5-2所示范例中‘试验次数’为‘3次’,三次试验均是按最佳含水量各制备一个试件,各个试件的干密度也接近最大干密度(第三个试件的含水量远远大于最佳含水量,也许是制备试件时加水量有误,而导致该试件的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偏差太大除外,其余两个试件的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之差均小于0.03g/cm3),因此,从该范例中可以看出,该试验是按最佳含水量制备三个试件并且按重型击实试验相同的层数(三层)和相同的每层击数(98击)(表18.0.5-1中‘每层击数27’是错误的,因为查本规程表16.0.2,每层击数为27的试筒容积为‘997cm3’的小试筒,而CBR试验是用‘2177cm3’的大试筒,所以只有采用三层及每层击数为98击的重型击实Ⅱ.2法才能使试件的干密度接近最大干密度)。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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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虽然‘本试验主要参考美国ASTMD1883-78和AASHTO-74规程编制’(见本规程条文说明第343页第18.0.1条),但是,‘在日本,……,制备试件时,采用与重型击实试验相同层数和每层击数’,既然日本能采用这种方法测定CBR,中国同样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测定CBR。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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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把第一种、第二种方法作比较,第二种方法得出的CBR值要比第一种方法更准确,因为第一种方法是用作图法求出CBR值,试验过程中带有很多人为因素,得出的CBR值只能是近似值,而第二种方法为静压至所需压实度,得出的CBR值直接就是所需压实度的CBR值,试验数据更准确、试验方法更简单(只需制备三个试件,也不需要画图18.0.7)。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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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果用第一、第二这两种方法求取CBR值,当压实度为90%时CBR值如能达到3%,压实度为93%时CBR值一定能达到4%(因为压实度提高3个百分点,而CBR值才提高一个百分点),也就不存在90区填土料和93区填土料之分;但是,如果压实度为93%时所得出的CBR值能达到4%,而用这两种方法得出的压实度为90%时的CBR有可能达不到3%,这就变成本来可以用作上路堤填料却不能用作下路堤填料,这显然不符合实际及逻辑。如果本规程第345页图18.0.7中横坐标右边的CBR值50%、100%分别改为5.0%、10.0%就会产生这种现象:当压实度为93%时,CBR值为5.1%大于4%,可以用作下路床及其以下填料,而当压实度为90%时,CBR值仅为2.5%小于3%,却变成了不能用作下路堤填料,岂不前后相互矛盾?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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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定某一水泥样品的强度等级,在其它技术指标都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按‘GB/T17671-1999’试验方法检测其抗压强度,如该水泥样品的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52.5Mpa,则该水泥样品的强度等级就是52.5Mpa,如其抗压强度小于52.5Mpa且又大于或等于42.5Mpa,则该水泥样品只能作42.5Mpa强度等级使用,也就是说,评定水泥强度等级,是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得出的强度值符合某一强度等级时则该水泥就按该强度等级使用。同样道理,承载比试验也应该是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得出的CBR值符合路面底面以下某一填筑深度所要求的填料最大强度(CBR),则该填料就可以用于该填筑深度的填料。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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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通过第一种、第二种方法是可以得出某一要求压实度的试样经泡水4昼夜后的CBR值,但这个CBR值与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第15页表5.1.5所列的CBR值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因为表5.1.5所列的CBR值为某一填筑深度须要求达到的CBR值,而不是某一压实区域所要求达到的CBR值,如果该表所列的CBR值为某一压实区域所要求达到的CBR值,如上述第七条,当压实度为90%时,对应的CBR值为2.5%,在旧评定标准(即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是不能用于下路堤填筑的;2005年1月1日实施的JTG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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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把下路堤的压实度由90%提高到93%,此时当压实度为93%时,对应的CBR值为5.1%,又变成可以用作下路床及其以下填料。同一种填料,难道旧标准都不符合的路基填料新标准却能使用,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在公路建设强调的是工程质量,这也是新标准提高路基压实度的原因,既然路基压实度提高了,路基填料的强度难道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下路堤填料的强度并没有降低,还是原来要求的3.0%,只是我们理解错误:一是把填筑区域与压实区域混为一谈,二是把制备三种干密度试件检测CBR方法当作路基填料CBR检测方法。 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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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只有第三种试验方法才是检测承载比(CBR)唯一方法,即制备三个最佳含水量试件,每个试件分三层每层98击经泡水4昼夜后得出的CBR值,才是路基填料真正的强度值。¹¦ÿákÜ 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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