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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室内空气检测标准与竣工室内环境验收标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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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ktest2011
    • 2012-07-17
    室内空气检测分为两种标准一种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一种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它们的区别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是卫生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是建设部颁布的。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是一个人居环境健康的最低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是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涉及19项指标,《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规范只涉及5项指标。由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环境检测标准实质上是一个健康人居环境的基本标准,目前对建筑开发商、装修商、家具商并没有强制约束力。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则是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对建筑商和装修商具有强制性的工程验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室内环境检测条件比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检测条件严重宽松,尽管前者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略小于后者,但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前关闭门窗的条件只有1小时,而后者是12小时。因此,提示广大房屋的最终使用者,按标准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的房屋,不等于达到人居健康的充分条件。如果在房屋中引入了家具,无论新居还是旧屋,室内空气质量很可能进一步下降,为生命健康着想而进行的室内空气检测,才是衡量房屋是否符合健康人居环境标准的根本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是国家的推荐性室内空气检测标准,是非强制的法律法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室内空气检测标准时才具有强制性作用。消费者在装修完工后,应该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进行装修污染检测;家具到位后或入住一段时间后,应该以《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建议个人住宅室内环境检测项目仅检验五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D为妥。总挥发性有机物TVOD包括: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共计九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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