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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施工爆破监测与炮损房屋评估补偿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DLT5333-2005水电水利工程爆破安全监测规程》
二、爆破工程设计、施工与安全管理
第一节爆破工程设计、评估与管理
第二节爆破工程施工作业环境
第三节爆破工程施工流程与施工准备
三、工程爆破安全监测与炮损影响范围确定
(1)选定爆破公式和参数。
(2)爆破振动距离核算。
(3)核定爆破范围。
四、炮损影响范围房屋安全鉴定
1、房屋安全鉴定概念
2、什么是危险房屋
3、什么是房屋变形缝
4、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
5、国家对房屋完好与损坏的程度如何评定
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划分鉴定结果分几级?
7、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受理哪些房屋安全鉴定
8、鉴定工作流程
9、裂缝有哪些表现?其危害性及重要性怎样?
五、炮损补偿程序
1.因重点工程施工爆破而引起周边房屋震裂受损的(指经有关职能部门确认爆破影响范围内居住的房屋实际受损的对象),由乡镇和县重点建设指挥部组织做好爆破前入户调查、登记造册、证据保全,爆破后的入户核实、证据确认、张榜公示和及时理赔。
2.屋顶震裂渗漏的应视情予以补偿或维修,墙体开裂但未造成房屋结构性破坏且不影响居住安全性的,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予以支付补偿费。
3、房屋震裂受损补偿标准由县重点建设总指挥部测算确定公布,作为补偿依据。
六、炮损补偿标准
1、关于印发《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07〕75号)
七、水电工程炮损补偿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
①聘请专业公司对各放炮区域、放炮点进行爆破振动破坏范围鉴定;
②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炮振影响区内的房屋进行炮损与质量安全鉴定及补偿定损;
③依照中介公司的房屋炮损与质量安全鉴定及补偿定损成果制定详细的补偿方案;
④由地方政府牵头协调,组成公司、政府、村民代表、鉴定小组多方全程参与的工作专班,村民除了参加自身相关房屋鉴定以外,如果想跟随工作小组进行监督参与,任何人不得阻拦;
⑤各个方案出来前,由政府负责对老百姓进行相关方案的释疑、宣传和公示工作,坚持透明公正;
⑥各方参与,公开透明,一次到位,不留隐患。
(二)实施保证措施
(1)成立鉴定工作组。由鉴定中心、价格中心的鉴定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各村主任)、
业主代表和当地派出所人员组成鉴定工作组,对工程炮振影响区内的各户房屋进行实地勘测、照相或录相,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由公司代表和各户主签名认可后出具各户的鉴定报告。
(2)确定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等级类别。根据房屋所处地理环境、地基变形情况、墙体及梁柱结构和破坏情况、屋面及附属设施裂缝分布及走向等情况,结合建筑物爆破损坏的特征,客观分析房屋致危原因,并对房屋进行分类:
①完全系爆破振动损害所致;
②自身房屋结构存在一定缺陷,爆破振动是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
③房屋自身结构和基础存在较严重缺陷,爆破振动是房屋受损的次要原因;
④房屋自身结构和基础存在严重缺陷,爆破振动对房屋无影响。
对因爆破振动损害的房屋按如下等级类别处理:
①房屋安全等级为A级,无危险点能安全使用,原则上仅对轻微损坏处进行整修补偿;
②房屋安全等级为B级,有危险点尚可安全使用,原则上对危险点进行维修还原补偿;
③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局部出现明显危险点,构成局部危房,原则上对局部危房部分进行拆除重建补偿;
④房屋安全等级为D级,房屋整栋出现危险点,构成整栋危房,原则上拆除重建补偿;
⑤因国家现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不含土坯(含土木)房屋类型,因此,在开展工程炮振影响区内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时,对土坯(含土木)房屋只进行安全性鉴定,不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补偿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补充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各方又对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具体如下:
①对不愿意参加鉴定的部分房屋业主,由公司和老百姓协商,在公司代表和当事村民、村民代表的见证下由地方政府派人进行实地房屋面积丈量,按照面积进行适当补偿;
②根据炮振过程较长的实际,炮振影响区内部分房屋业主可能进行过修缮,按照面积进行适当补偿;
③如果房屋业主不能出示《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可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村民委员会联合出具证明后,由业主公司与该部分房屋业主委托鉴定;
④对原搬迁户未迁移走的房屋不予补偿,对未完全补偿户(未移走)作为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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