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细则
一、总则
1.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2.所谓预拌(商品)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3.凡在本项目范围内生产、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实施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机构,必须遵守本细则。
4.本项目范围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由监理项目部试验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监理组现场试验见证人员会同各施工单位试验室做好日常质量控制,其他现场监理人员予以协助。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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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