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交通运输部与贵州签订了“部省共建协议”。 按照“部省协议”,至“十一五”末,贵州将新增2102个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将从2005年的87%提高到2010年的95%,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新增528个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62%提高到2010年的96%,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建设乡(镇)客运站825个,使全省70%的乡(镇)有客运站;改造900个农村公路渡口,完成渡改桥234座,完成全省80%左右的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
确保“十一五”部省共建目标顺利完成 2006年初,贵州与交通运输部签订“部省共建协议”时,全国没有统一的通达通畅标准,贵州采用的是原有的低水平通达、通畅统计口径,照此口径,贵州乡(镇)通畅率为61.6%,建制村通公路率为86.9%。2006年5月,全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完成后,交通部制定了统一的通达通畅标准,据此标准,2005年底贵州乡(镇)通畅率为60.48%,建制村通达率为51.47%,与“部省协议”签订时的数据相差较大,其中乡(镇)通畅率下降了1.12个百分点,建制村通达率则下降了35.43个百分点。指标的变化,加大了全省完成“十一五”既定目标的难度。 为确保“十一五”部省共建目标的完成,贵州省交通公路部门上下齐心,克服困难,贵州省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确保了目标的顺利完成。 落实责任、加强督促。坚持目标责任制。细化目标,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交通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对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完成情况不好或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处罚,并在次年项目和资金上减少支持;加强督促力度,狠抓落实。依据各地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贵州省公路局和省质量监督局共同成立督察组,负责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督察,原则上一季度不少于一次。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设立检查组,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原则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根据年终目标,要求建设各方对在建项目倒排工期,加强施工组织调度,抢抓施工进度。 步强化了“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 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控。各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分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实施质量检查鉴定,并确保农村公路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质量管理不缺位、不断档、不留死角;严把工程验收关,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把工程质量与项目资金补助挂钩、与干部绩效挂钩、与企业信用挂钩。 加强资金调度,落实资金到位。根据各地农村公路的进度,在中央资金尚未下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向银行贷款,垫支一部分建设资金,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开展专项检查,严禁随意滞留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严格中央资金使用,中央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不得列支咨询、设计、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通过多方筹资,落实配套资金。加大省级投入,由省公路局继续贷款补助通乡油路沥青购置;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施工图设计批复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出具资金承诺函,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发展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 为贯彻《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试点方案》精神,打造“为民交通、服务交通、和谐交通”,更好地服务贵州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进一步提高贵州省农村公路综合效益和服务水平,全省公路系统要在思想上加大重视程度,在实施上确保落实。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交通运输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三个服务”,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贵州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3.1499万公里,已实现87.8%的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91.4%的建制村通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但贵州省农村公路的管、养、运等方面还比较薄弱。按照中央“三农” 工作“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认真开展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组织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措施、开展交通便民服务,对推进贵州省农村公路协调发展,构建便民惠民交通,更好的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至关重要。 当前,贵州省正在按照孙国强副省长在今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发展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提升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工作调研和建设试点的前期工作。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克服农村公路重建设,轻管理、轻养护、轻运输的思想,扎实开展“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并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的作用,逐步推动贵州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有路必通客车的目标。最终实现“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已成立了试点组织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各市(州、地)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试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试点所在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试点组织实施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制订本地“建管养运” 一体化建设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试点乡镇要落实专门的管理机构、人员和养护经费,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常年好路率不低于80%。 客运主管部门要积极调整农村客运组织形式,优化农村客运主体结构,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客运安全、客运市场、客运秩序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客运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放开农村客运市场,大力促进农村客运发展。在放开过程中,各级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客运经营者进入市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要加快农村客运站的建设,对于试点乡镇没有建设农村客运站的,要提前纳入站场建设计划,予以优先安排。 目前,贵州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工作步入新阶段。农村公路建设是重要围绕着为农民出行、致富服务这个中心。“监管养运”缺了哪个环节,我们公路建设的服务型特征便无法体现,因此,做好“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利民措施,我们不仅要做,更要把它做好,让农民最大限度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