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了重特大火灾事故。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11月17日,哈尔滨市松花江大桥一在建桥墩发生火灾,这些事故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冬季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干燥、多风、多冰雪,安全隐患多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严格制定施工防火方案,合理布置施工驻地和场地,集中堆放和管理易燃可燃材料,配置消防器材。二是对冬季混凝土养生区的易燃物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三是规范民工宿舍管理,杜绝乱拉乱接电源,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做好宿舍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二、重视冬季气象灾害的预防预警,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关于做好防抗2010-2011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交搜救明电〔2010〕0931号)要求,督促交通建设施工企业重视冬季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工作,根据当地气候和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冬季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加强冬季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下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管理。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平台,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继续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预控能力。一是要制定冬季施工专项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现场安全交底工作。三是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持证上岗。四是要加大安全投入,配齐冬季施工防滑、防冻等劳保用品,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制定完善冬季施工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确保各项应急工作有效完成。
[align=right]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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