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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一○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及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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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c2009
2011-01-04
[align=left]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及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 31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范围:
1、监理信用评价:参与我省公路工程在建重点项目及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2、试验检测信用评价:我省已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在建项目的工地试验室(含现场检测项目),取得检测工程师或检测员且在我省从事试验检测的人员。
二、信用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监理信用评价:
监理企业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如实自评后,将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见附件1-4)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信用进行初评,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初评结果(附件1-4)及扣分依据报我站。
2、试验检测信用评价:
1)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应于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信用评价自评,并将《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见附件5)及有关扣分依据报我站;
2)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或工程建设项目(含现场检测项目)结束时完成信用评价自评,并将《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见附件6)、《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表》(见附件7)及有关资料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本项目的信用评价资料及扣分依据报送负责项目监督的质监机构;市级质监机构应将所监督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及扣分依据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我站。
三、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监理或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确保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准确。
2、2010年度监理和试验检测信用评价采用网络与纸质报送相结合方式。各有关单位可登录山东省交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www.sdjtzj.cn/downLoadFileAction.do?id=9D9Q3IKHO00[/color" target="_blank">
)。各有关单位应将纸质文件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省厅质监站联系人:侯黎 孙鹏
联系电话:0531-85693762
E-mail:houli@sdjt.gov.cn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7号,省厅质监站综合科
附件:1.山东省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
价结果汇总表
2.山东省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
价结果明细表
3.山东省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
评价结果明细表
4.山东省2010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
评价结果明细表
5.2010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
6.2010年度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
7.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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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iguo
2011-01-04
自从交通部实行信用评价以来,资质证书的使用已明显比过去要规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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