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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结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分工。
(3)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包括: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对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措施。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