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8]3号)的规定,现将第二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所公示的评价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08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8日
联系人:刘建国
联系电话:010-51847149 021-47149(路电)
传真: 010-51848850 021-48850(路电)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建设单位上报的监理项目信用评价结果10-22.xls( 附件2 48K)[/color" target="_bl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