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主控措施
(变电)
通过学习铁办[2007]186号和徐连指安发[2008]002号、009号等文件精神为主要依据宣传、检查、严格执行、落实到施工现场全过程中去。
一、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得到批准,与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协议已签订,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合格,签署审查意见。
二、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现象问题立即下发监理通知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检查合格并制定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坚决执行济局“十不准”和“8554”、“十大威协”为原则,要现场跟踪监控,通过巡检、旁站检查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对要点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领导盯岗到位、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到位方可施工。
三、坚持随工检查、旁站监理,严格过程控制,强化安全控制,加强过程检查,做好事后总结,把事故消灭在萌芽壮态,处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
四、坚持“严格公正、科学实求、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监理,建立健全安全控制体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的制订安全措施和预想方案,控制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可控,不出现任何亡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作业,杜绝各种违章蛮干现象,加强日常施工中安全检查工作中对影响行车和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领导必须盯岗,要求并检查施工班组每天工前必须针对当天施工任务进行安全讲话,确保施工中行车、人身、设备安全。
1、施工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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