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left]关于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各监理会员单位:
依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176号),为应对大规模铁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决定于2009年6月中旬组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为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现就培训预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在报名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包括持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持有铁路建设系统颁发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铁路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2008年底前取得《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人员,非铁路行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铁路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 监理单位在职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3. 具有5年(含)以上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培训教材与内容
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不分专业,使用由监理委员会统一编印的《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包括:
1. 铁路建设法规、规范、标准;
2.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与控制;
3. 铁路建设工程总监实务;
4. 铁路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三、培训地点、规模和时间安排
关于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预报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