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验室安全操作规定
1 所有药品都应有标签,严禁向容器内倒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 禁止使用实验室器皿装盛食物,不能用生活用杯、碗装药品,严禁用烧杯烧煮食物、饭料。
3 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硬质烧杯或三角瓶中进行,必须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用玻棒不断搅拌,并监视溶液温度,温度过高时应暂停加入浓硫酸,等温度降低后再继续进行。
4 不得在量筒或量杯内配制溶液。
5 浓酸、浓碱等废液,倒入水槽时,必须先将水门打开。
6 开启装有易挥发液体器皿的塞、盖时,器皿开口不得对人,操作者不能正对器皿的开口,开启操作应在抽毒罩内进行。
7 装强腐蚀性、可燃性和可爆物质的器皿,用过之后,试验人员应立即亲手洗刷干净。
8 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应将瓶子置于加垫草垫或其它柔软物质的硬地板上操作,封口应用锯锯开或撬开,严禁用锤子或其它重物敲打。
9 在加热炉上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先停止加热,待温度稍为下降后,才能取下,以免爆沸将液体溅出伤人。
10 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等)应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放在木质台、桌上。
11 高压、易燃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气瓶柜中,并予以固定,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拧开旋塞,出气口不得对人。
12 不能强行将玻璃棒、玻璃管和温度计塞入塞子内,避免玻璃棒折.[attach]15536[/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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