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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版 本 号: 第1版
      发布日期: 2004年11月15日
      实施日期: 2004年11月22日


    目录
    程序文件批准发布令 2
    第一部分 P——策划阶段的程序 3
    程序1:项目策划控制程序 3
    程序2: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6
    程序3: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3
    第二部分 D——实施阶段的程序 19
    程序4:文件(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9
    程序5:记录控制程序 25
    程序6:人力资源培训控制程序 27
    程序7:施工设备控制程序 33
    程序8: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41
    程序9:物资进场(入库)控制程序 48
    程序10:劳务和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51
    程序11:生产作业控制程序 54
    程序12 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 60
    程序13 施工扬尘、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63
    程序14 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65
    程序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8
    程序16: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72
    程序17: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74
    程序18: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77
    程序19:顾客满意监测程序 82
    程序20: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 85
    程序21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管理程序 87
    程序2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事件、事故的处理程序 91
    程序23:内部审核程序 94
    第四部分:A——改进阶段的程序 100
    程序24: 数据分析程序 100
    程序25: 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103


    程序文件批准发布令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提升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决定贯彻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GB/T24001—1996idt ISO14001:1996标准、GB/T28001—2001标准,根据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一体化的管理体系手册,并同时编制了本程序文件,规定具体活动的途径。
    本程序文件是集团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体运作的准则,经集团公司各部门共同审定,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配套使用,自实施之日起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本程序文件自2004年11月15日发布,自2004年11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本程序文件将持续完善。


    总经理:徐利锋
    日期: 2004.11.15




    第一部分 P——策划阶段的程序
    程序1:项目策划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的管理活动,对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合同的管理体系管理,以确保满足产品实现和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控制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工程项目。
    3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并批准项目策划的结果。
    5 工作程序
    5.1 项目策划的前期准备
    5.1.1 文件依据
    a)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
    b)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c) 合同文件;
    d) 设计文件;
    e) 法律、法规,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
    f) 业主、监理、员工、其它相关方及本组织的自身要求;
    g) 工程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
    h) 工程特点及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5.1.2 项目策划的内容和方法
    项目经理、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策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编制说明;
    b) 工程概况、主要施工内容简介;
    c) 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及相互关系;
    d) 项目部质量目标;项目环境目标、指标;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e) 项目中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和控制方案;项目中的重要危险源及控制方案;项目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方案。
    f) 资源配置安排,包括设备、材料、资金等;
    g) 时间安排;
    h) 检查的频次和方法
    i) 其它内容。
    5.2 策划结果
    项目策划的结果可以是包括以上内容的综合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计划;也可以单独编制质量计划、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为实现目标,界定相关的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2)包括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3)定期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4)针对企业的产品、活动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案进行修订。
    5.3检查
    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定期对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持续改进。
    6 相关记录
    管理策划输出
    检查记录


    程序2: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工程施工过程以及由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控制的办公、生活区中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性评价,明确重要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法,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施工过程和办公区域的危险源控制。
    3定义
    采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4.2 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重要危险源清单。
    4.3集团办公室负责对集团公司机关办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分公司负责对分公司办公机关的危险源进行评价。
    4.4项目部的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编制《危险源台帐和识别评价表》《重要危险源清单》,由项目安质部门进行复核,项目部总工进行审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管理方案的制定,安质部门负责复核,项目总工进行审批。
    4.5项目部将识别的《重要危险源清单》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4.6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分公司、集团公司机关的《重要危险源清单》,汇总发布集团公司《重要危险源清单》并发放到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
      5 工作程序
    5.1工作流程
      危险源识别 —— 风险评价 —— 确定重要危险源。
    5.2确定检查区域和流程
    集团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组织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工作。
    识别的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作业区、办公区、项目部临时生活区域。
    5.3 危险源识别方法包括:
    (1)调查表法。
    (2)通过收集国家、地方、行业和有关部门公布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
    (3)按照施工工序,逐个鉴别和评价的方法。
    (4)按照地点或功能区逐个识别的方法。
    5.4 危险源辨识的分类:
    凡可能导致以下结果的因素均为危险源:
    1)人身伤害--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规定的20类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职业危害(粉尘引起的职业病、职业中毒、噪声聋、振动病、辐射导致的职业病、高温作业、异常气象条件疾病、职业癌、职业皮肤病等);
    3)经济损失;
    4)影响铁路行车;
    5)交通事故;
    5.5 危险源识别
    在辨识危险源时应包括以下范围:
    a)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含员工、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
    b)常规活动(如正常的施工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临时抢修等);
    c)所有施工设备、设施、包括相关设备;
    d)所有场所和环境。
    5.6风险评价
    5.6.1 评价方法:
    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
      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
    分数值 频繁程序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3)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C)
    分数值 后 果 备注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死亡10人以上,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
    40 灾难,数人死亡 死亡5~9人,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死亡3~5人,经济损失50~100万元
    7 严重,重伤 死亡1~2人,经济损失10~50万元
    3 重大,致残 重伤1人以上,经济损失5~10万元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4) 危险程度(D)
    D值 危险程度 危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重要
    160~320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重要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一般
    20~7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一般
    < 20 稍有危险,或许可接受 轻微
    即D=L×E×C。D值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
      5.6.2 危险等级:
    公司规定风险级别分为3类:
    轻微危险源 可不控制的危险源 D值 < 20
    一般危险源 一般控制的危险源 D值 20~160
    重要危险源 重点控制的危险源 D值 > 160
    5.6.3确定重要危险源
    分公司、项目部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属于重要危险源的,应列入《重要危险源清单》。
    对危险源应采取控制措施,可考虑的有:
    (1)完全消除危险源;
    (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
    (3)技术改进,工艺改进;
    (4)引入维护措施;
    (5)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制定管理方案、应急方案、技术交底、应急预案等;
    5.6.4制定管理方案
    项目部对识别的重要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时,管理方案制定应满足的要求有:
    1) 为实现目标在项目部各个职能和层次上的职责和权限;
    2)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3) 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里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4) 针对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
    5.6.5危险源的更新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项目部总工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进行更新:
    1)工程项目内容有重大变更时;
    2)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化时;
    3)生产工艺有重大变化时。
    根据危险源更新的结果,应相应地更新控制措施。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危险源调查及风险评价表》;
    《重要危险源清单》。
    8 附表
    《危险源调查及风险评价表》;
    《重要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及风险评价表》
    序号 调查区域/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事故 风险评价 危险级别 现有控制措施 备注
    L E C D




























    《重要危险源清单》
    序号 调查区域/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事故 危险级别 控制措施 备注

































    程序3: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项目施工过程和集团公司、分公司、工程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中可能涉及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以便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和办公区域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管理体系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4.2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4.3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编制《环境因素台帐和识别评价表》,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由项目部安质部门进行复核,项目总工进行审核。
    4.4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项目部技术人员的专业指导,安质部负责对项目安质人员的专业指导。
    4.5项目部应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上报分公司、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6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分公司机关、集团公司机关的重要环境因素,汇总发布集团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分发集团公司各部门。
    5 工作程序
    5.1 初始环境评审
    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对各自办公场所、所管生活区和作业活动内的环境状况进行初始评审,初始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b) 施工过程和办公环境;
    c) 存在的环境因素识别;
    d) 评价重要环境因素;
    e) 主要环境因素的现状;
    f)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g) 对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议。
    5.2 识别环境因素需覆盖的时态和状态
    ⑴时态:过去、现在和未来。
    ⑵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即确定公司、项目在施工过程及办公区、生活区中,按以上时态和状态存在的环境因素。
    5.3环境因素识别的主要类型:
    a) 废水;
    b) 废气;
    c) 噪声;
    d) 振动;
    e) 电磁;
    f) 水土流失;
    g) 植被;
    h) 动植物栖息地;
    i) 排洪;
    j) 影响河道;
    k) 固体废弃物;
    l) 火灾;
    m) 爆炸;
    n) 对周边社区的影响;
    o) 节能;
    p) 绿化。
    5.4环境因素的评价原则
    5.4.1 影响全球、社区强烈关注、客户有合理抱怨、对集团公司形象有影响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等任一方面时,都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4.2集团公司在其他情况下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
    a.法规符合性
    b. 发生频次
    c. 影响范围
    d. 影响程度
    e. 社区关注度
    f. 可节约程度
    5.5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5.5.1对环境因素的评价采用打分法。
    A、对污染物及噪声排放的评价:
    1)污染物及噪声排放的评价按下表进行:

    内 容 得 分
    a、法规符合性
    超标 5
    未超标准 1
    b、发生频次
    持续发生 5
    间断发生 3
    偶然发生 1
    c、影响范围
    超出社区 5
    周围社区 3
    场界内 1
    d、影响程度
    严重 5
    一般 3
    轻微 1
    e、社区关注度
    非常 5
    一般 3
    基本不关注 1
    2)污染物及噪声重大环境因素评价标准:
    当a=5或c=5或d=5或e=5或总分Σ=a+b+c+d+e≥14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B、资源消耗评价
    1)评价方法
    内 容 得 分
    f、可节约程度
    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 5
    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 3
    较难节约 1
    2)重要环境因素的评定:
    当F=5,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6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各分公司、项目部依据环境因素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进行环境因素评价,填写《环境因素台帐和识别评价表》,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同时报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形成集团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7 环境因素评审更新
    项目部每年对环境因素进行评审,并将重要环境因素修改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和分公司,下列情况发生时应更新《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1)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工程项目的重大变更,或项目部增加或完工后;
    3)施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环境因素台帐和识别评价表》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8 附表
    《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环境因素台帐和识别评价表



    号 地点或作业活动 环境因素 可能的环境影响 时态 状态 环境影响评价
    综合分值 重要程度 备注
    法规符合性 发生频率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社区关注度 可节约程度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序号 环境因素 活动点\工序\部位 环境影响 时态\状态 管理方式






































    第二部分 D——实施阶段的程序

    程序4:文件(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管理体系运行场所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所需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覆盖单位、部门、项目部的文件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采用集团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3.2 文件是指信息及其承载媒体。信息指有意义的数据;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本程序制定、修改。
    4.2办公室负责牵头编制集团公司《现行有效文件清单》。
    4.3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安全质量部负责安全类和质量类文件的管理,科研部负责环保节能技术性文件的管理,企业发展部负责法律法规和的获取和识别,工会负责工会类文件的管理。
    4.4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文件控制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控制范围
    5.1.1 政策性文件: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规、规章、规定等。
    5.1.2 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颁布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5.1.3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含所引用的标准图)、设计交底记录或纪要、设计变更资料等。
      5.1.4 合同文件: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等。
      5.1.5 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项目管理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等。
    5.1.6 其他管理性文件:外部、上级及企业统一编号颁发的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文件。
    5.2 文件的控制办法
    5.2.1 通过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进行控制的文件有:5.1.1条规定的文件,5.1.2条所规定的文件,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并按类别编写发布。
      5.2.2 通过加盖“受控”章,由责任部门编写唯一性编号发放并进行登记和签收控制的文件有5.1.3条、5.1.4条和5.1.5条所规定的文件(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除外)。
      5.2.3 通过文件管理部门收(发)文登记和签收进行控制的文件有5.1.6条所规定的文件。
    5.2.4 记录按照《记录控制程序》控制。
    5.3.1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标准获取途径
    a) 每半年从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劳动局、铁道部、建设部、24局集团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处获取。
    b) 不定期从各相关的报纸、杂志、期刊、网站上获取。
    c) 不定期从同行业的其它单位获取。
    d) 不定期从其他渠道获取。
    5.3.2 法律法规的培训
    各单位、项目部自行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
    5.4 文件的编写
    5.4.1 文件编制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编写部门要在文稿会签单上注明是否受控和发放范围。
    5.4.2 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
    5.4.3 管理体系其他文件、技术资料、业务性管理文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写。
    5.4.4 合同文件由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编写。
    5.4.5 各项目部、分公司、专业部门每年将在用的有效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科研部、企业发展部分别确认后,由办公室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每年接到清单后,必须把在用文件与《现行有效文件清单》进行核对,确保使用有效的版本。
    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对《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有疑义或有新增、作废信息,应随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由办公室下发新增或作废通知。
      5.5 文件的审批
    5.5.1 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5.5.2 管理体系其他文件、技术资料、业务性管理文件由公司、公司、项目部的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主管领导批准。
      5.5.3 合同文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批准。
      5.6 文件控制
      5.6.1 手册、程序文件由公司在OA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未经允许,不得将文件复制给其它单位人员。书面的《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少量印制,限量发放,并提供给认证单位、归档等使用。
      5.6.2 合同文件由责任部门盖“受控”章编写唯一性编号发放。
      5.6.3 各级文件管理部门均应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文件发放由发文人登记记录,收文人在《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上签名领取。
    5.6.4 复印受控文件,应向原发放部门说明取得新的受控号,并给予登记。
      5.6.5 使用人丢失文件后,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5.6.6 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到原文件发放部门更换,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文件分发顺号仍用原分发号。
    5.6.7 电子文件按本程序要求控制,并按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在OA系统上运行。
    5.7 文件更改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文件需要更改时,必须由原审批人审批。批准更改后的文件由更改部门发放到原文件持有者。
      5.8 文件作废的标识
      作废文件应回收销毁,如需保留的,应加盖“作废”章后,方可留存。
    5.9 检查和改进
    集团公司办公室每年组织对文件管理的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以改进公司的文件管理的有效性。
      6 相关文件
      《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OA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文件资料管理办法》
      7 质量记录
    收发文登记;文件作废通知;《受控文件复印审批、领用表》;《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表》;《现行有效文件清单》。
    8 附表
    《文件发放登记表》;《现行有效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领用登记薄

    文件编号 印制份数 经办人
    文件情况
    发放范围
    发放记录
    分发号 领用单位 领收人 领收日期 备注
















    现行有效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编号/发布日期 文件标题 备注




















    程序5: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查阅、归档、保管和处理,使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便于检索和存取,防止损坏和变质,并最终为证明产品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提供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单位、部门、项目部的记录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和修改。
    4.2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
    4.3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有关记录管理。
    4.4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各体系记录的管理,在工程竣工后向分公司办理移交。竣工文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工作程序
    5.1 记录的编写
    5.1.1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应按规定要求做好记录。
    5.1.2记录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完整,做到字迹清晰、文理通顺、具有可追溯性。
    5.1.3记录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的,也可以是磁带、磁盘、光盘等电子媒体或照片等。
    5.1.4记录的表格按照业主、监理提供的或按有关规范标准、程序文件所规定的表格。
    5.2 记录的收集
    集团公司部门、分公司、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记录。
    5.3 记录的标识
    记录保存应有明显的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记录名称、形成时间、保存期限、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5.4 记录的编目
    根据记录的类型、项目、数量以及其内在的联系确定其目录的顺序及线索,并建立起适宜检索和存取记录的目录,目录应当脉络清晰、分类清楚。
    5.5 记录的保管归档
    5.5.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统一对记录进行整理、装订移交分公司,属于竣工文件的纳入竣工文件向业主交付。
    5.5.2 集团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保管归档。分公司负责分公司记录的保管归档。
    5.6 记录的贮存管理及到期限处理
    5.6.1记录的贮存应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完好性。
    5.6.2记录的保管人应定期检查、清点记录,对破损和模糊的记录及时修补。
    5.6.3记录的保存期限由相应的保管部门确定,最短不得少于三年。
    5.6.4记录保存到期后,由保管人员列出清单交主管领导审批决定是否延长保存期或进行销毁,并按审批意见执行。
    6 相关记录
    记录编目

    程序6:人力资源培训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能力,增强员工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使员工满足所从事的工作对能力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机关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4.3 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力资源的培训工作。
    4.4 各部门负责部门员工考核。
    5 程序
    5.1 岗位及人员能力的确定
    5.1.1 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活动有关岗位包括:
      a)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b)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c)专业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验)员、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内审员等);其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机管员)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管理:项目经理由为工程部管理;内审员由安质部管理。
      d)特种作业人员(光电缆接续、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场内机动车司机、电工、电焊工等)。
    5.1.2 从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活动所规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综合考虑。
    5.1.3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分配岗位职责。
    5.1.4 人力资源部确定集团公司机关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分管领导审批。
    5.1.5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人力资源部选择、招聘和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5.2 能力培训
    5.2.1 人力资源部依据岗位任职要求,根据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提出的培训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从事影响质量活动人员组织相关的培训。
    5.2.2 新员工培训(包括转岗人员)
      a) 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体系方针和体系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标准等基础知识等培训。新员工进公司一个月内,由人事部组织培训;
      b) 任职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培训;
      c) 岗位技能培训:学习施工技术规范、所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职能部门或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培训,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2.3 在岗人员培训
    根据施工生产需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考核。
    5.2.4 特殊工作人员的培训
      特殊种工作人员、特殊工序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到取得国家授权的机构进行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5.2.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是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改进的主力军,应创造条件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提升,安排对他们的继续培训。
    5.3 培训计划及实施
    5.3.1 根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员工能力现状,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分管理领导批准后实施。
    5.3.2 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对象、地点、日期、考核方式等,因故延期、取消或临时急需增办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5.3.3 每次培训时,应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试成绩等。培训后的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由举办培训的单位或部门保存。
    5.4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技能鉴定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及受训是否具备所需的能力。
    5.5 意识培训
    通过培训、宣传和内部沟通增强员工对其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性的认识,让员工了解:
      a) 本岗位工作与实现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工程质量及市场竞争能力的关系;
      b) 本岗位工作质量对相关联的部门、岗位带来的影响,造成的后果;
      c) 认识和确定上、下工序间的支持和保证关系,认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从而不断增强使顾客满意的意识。
    5.6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5.6.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存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
    5.6.2各职能部门保持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工作人员考评记录。
    5.6.3项目经理部保持现场(包括工程、劳务供方)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的有效持证复印件,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并保持其有效持证复印件。
    6 相关文件
    6.1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7 相关记录
    7.1培训情况及持证登记表
    7.2岗位工作人员考评表
    7.3 年度培训计划
    7.4 培训记录表
    8附表
    培训情况及持证登记表



    培训情况及持证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 培训信息 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验证时间 备注


























    程序7:施工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其过程能力满足建筑、安装施工要求。
    2范围
    适用用于工程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设备.
    3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物资设备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3.2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施工设备的确定
    项目部负责确定从事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机械设备。
    5.2施工设备的提供
    5.2.1施工设备配置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并将所需设备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据此编制施工设备使用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使用计划配置施工设备。
    5.3施工设备的使用
    5.3.1参与施工的设备,应经使用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机械和有压力容器设备等还需有有效使用证明。
    5.3.2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的设备,应填报《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经项目经理部对设备性能、安全装置、环保性能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用在特殊过程中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验收,并保留《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凡经验收合格的设备都应悬挂“合格”标识。
    5.3.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机械时,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项目经理部应保存所有进入项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有效操作证的复印件。发现无证或无效证件者,应禁止其上机操作。
    5.3.4项目经理部应贯彻执行《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使用。杜绝违章作业,有效控制噪声,减小扬尘,严防油污泄漏,努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作业安全。对发生机械事故的设备,应进行分析处理,及时修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
    5.3.5对外租、借设备,项目经理部应与租、借出设备的单位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设备使用协议,合同(协议)中应明确租、借入设备的维护修理和安全使用责任。
    5.4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5.4.1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施工和设备状况编制年度修理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4.2设备送、承修双方应办理送修设备的交接,修理竣工后应做好设备的验收记录。
    5.4.3设备保有单位应制定设备定期保养、维修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做好竣工验收记录。轨道车等行车设备,须按有关专业管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5.4.4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好设备的例保作业,在每班作业前、后及运转中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认真做好“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消除隐患,排除故障。作业完毕后及时做好例保运转记录。
    5.5施工设备的检查
    5.5.1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应检查、督促设备操作人员的例保作业。每月对参与施工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应摘除该机的“合格”标识并停止该机施工。对不合格项应及时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5.2设备保有单位应定期对租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检记录。
    5.5.3设备管理部门不定期对项目经理部和设备保有单位的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的验证。
    6相关文件
    6.1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记录和表格
    7.1施工设备台帐
    7.2进场设备验收单
    7.3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7.4机械设备例行保养记录
    7.5设备保养检修记录
    8 附表
    施工设备台帐;《进场设备验收单》;《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机械设备例行保养记录》;《设备保养检修记录》

    施工设备台帐
    序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设备型号 所在地点 技术状态 生产能力 进场日期 设备来源 退场日期























    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单位: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作业地点
    运转记录
    日期 运转时间 停机时间 停机原因 运转情况 操作人 油耗、消耗 备注
    汽油 柴油 润滑油 液压油
















    合计

    机械设备例行保养记录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作业地点
    日期 清洁 润滑 紧固 调整 防腐 安全 其它 备注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作业地点
    日期 修理类别 修理项目 修理工时 更换主要配件 工费 材料配件费 验收评定 验收人


















    进场设备验收单
    单位: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能力 单位 数量 完好情况 验收情况 设备员意见























    程序8: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物资采购流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物资满足施工工程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工程所需物资的采购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物资设备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项目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工作。
    5.工作程序:
    5.1物资计划
    5.1.1项目部技术部门按照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进度,向项目部物资部门提报工程用料计划。
    5.1.2项目部物资部门根据用料计划实施采购。
    5.2 物资供方的调查评价
    5.2.1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对拟采购的钢材、水泥、线上料、通讯信号料、工程设备、钢筋混凝土制品、砂石料、安全防护用品、环境保护设施等材料,进行物资供方调查评价。
    5.2.2物资供方调查评价的内容,根据物资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可以选择以下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进行:
    a.供方的生产和营业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生产许可证等情况;
    b.供方产品的质量状况、环保和安全性能指标或相关经验(包括提供同类产品的情况和能力);
    c.供方的管理体系认证或者产品认证以及年审情况;
    d.供方生产或者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以及经济技术状况等;
    e.第三方对生产厂家有关产品进行的试验、鉴定结果;
    f.组织在供应厂商货源处的产品抽样检验结果;
    g.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样品的质量情况和技术资料;
    h.供方在供应履行、质量信誉以及售后服务方面的历史记录情况;
    i..供方提供类似物资给其他顾客的调查情况。
    5.2.3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物资供方调查评价时,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记录》一式两份,报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形成,供项目部物资人员在采购物资时选择合格的物资供方,项目部《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定期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一份。
    5.2.4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于每季度季末,将各公司和项目部上报的合格物资供方汇总后,填报《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汇总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在OA办公系统上发布,供集团公司各公司和项目部共享。
    5.2.5每年年底由项目部的物资部门,对采购期超过一年的物资合格供方进行年审,填写《物资合格供方年审评价记录》,年审后形成新的《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年审不合格的物资供方,项目部物资人员在采购物资时不得选用。新的《物资供方合格名录》,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一份。
    5.2.6项目部委托集团公司或者公司采购的物资,由被委托单位进行供方调查评价,采购期超过一年的也必须进行年审。
    5.3 检查和改进
    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物资采购控制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物资采购计划;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汇总表;物资合格供方年审评价记录。
    8 附表
    物资采购计划;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物资合格供方年审评价记录;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汇总表。

    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
      记录编号:
    供方单位
    产品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生产和营业资格调查情况
    供方的管理体系认证或者产品认证以及年审调查情况
    供方提供类似物资给其他顾客的调查情况
    供方其它方面的调查情况
    被调查人 联系电话
    调查人 调查时间
    组织对供方 的总体评价情况
    组织对供方评价结果
    参加评价人员签字
    评价记录人 评价时间

    物资供方年审评价记录
      记录编号:
    供方名称
    对供方的总体评价意见(对价格、质量、环保和安全性能、售后服务、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的评价)
    组织对供方年审评价结果
    参加年审评价人签字
    记录人员 日期
    备注


    物资采购计划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性能要求 要求到货时间 备注








    工程项目: 编制人: 复核人: 审批人:
    物资合格供方名单
    公布单位: 发布日期: 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供方名称 地址 主要产品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程序9:物资进场(入库)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进场(入库)物资的验收、标识、搬运、贮存和复验等作业流程进行控制,保证顾客提供和自行组织采购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半成品、需交付给顾客的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环保设备设施等)满足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项目部对物资的进场(入库)作业管理。
    3.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管理职责:
    4.1物资设备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工作。
    5.工作程序:
    5.1物资验收
    5.1.1物资到达施工场地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物资验收包括数量点收、外观检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核对以及进行必要的性能试验,并根据物资验收的结果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5.1.2根据有关要求需要试验的,由物资部门通知试验部门取样试验,试验部门提供试验报告给物资及其它相关部门。
    5.1.3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物资,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5.2物资标识和可追溯性
    5.2.1物资在进场(入库)后,应该设立物资标识。
    部分主要物资的标识内容:
    a.钢材的标识: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包括材质)、生产厂家、炉号、检验状态、试验单号。
    b.水泥的标识内容有;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包括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状态、试验单号。
    c.桥梁、道岔的标识:物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编号、检验状态。
    d.沙石料的标识:物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检验状态、试验单号。
    e.设备的标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验状态。
    检验状态的标识共有四种,即未检、已检待定、合格、不合格。
    5.2.2对顾客提供的物资,物资收料人员应及时作出标识、妥善保管,并单独建立明细台帐。
    5.2.3有保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标识上要注明有效日期,对超过有效日期的物资要及时作出处理。
    5.2.4物资转移时,负责物资收料和发料的物资人员,应相应地负责转移物资的标识,标识应随物资一并转移。
    5.3物资搬运
    5.3.1物资人员负责进库(场)物资的搬运组织工作。根据其重量、体积、形状、性能特点的要求,选用相适应的搬运设备、工具。搬运人员应熟悉搬运要求,确保在搬运过程中物资不受损失或降低质量性能。
    5.3.2对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精密仪器、仪表、易碎品、高大笨重、超长、超宽物资的搬运,项目部必须制定搬运方案后实施。
    5.3.3在搬运过程中,负责搬运的人员应负责保护物资的标识,确保物资标识完好。
    5.3.4委托他人搬运时,双方应签订详细的搬运合同,坚持“谁搬运、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保质保量。
    5.4物资贮存
    5.4.1物资人员根据物资的特性和相关的物资保管规定,安排必要的库房、场地进行贮存。库房应当安全通风,并要有明显的安全防火标记,安全保卫部门负责防火标牌和防火设施的设置、检查、更换。物资人员负责防火器材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维护。
    5.4.2进库(场)物资按物资性能、结构、包装状况选择垛型,确定下垫高度,苫盖方法,同时遵循“先进先发”的发料原则。
    5.4.3管库人员对库存物资,必须按相关的物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保养, 并注意季节性的预防,防止物资发生变质、锈蚀、发霉、失效。
    5.5物资复验
    5.5.1以下物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
    a.超过保存期限的物资;
    b.受潮、发霉、严重锈蚀的物资;
    c.对检验和试验结果有争议的物资;
    d.业主或监理代表要求复验的物资。
    5.5.2物资需要复验时,由物资部门通知试验部门取样试验,试验部门根据试验结果,提供物资试验报告给物资部门。
    5.5.3物资人员根据物资复验结果做好物资复验状态的标识。
    5.5.4复验不合格的物资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5.6 检查和改进
    物资设备部每年组织一次物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物资验收记录。



    程序10:劳务和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评价选择合格的劳务和工程供方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司对劳务和工程供方的作业活动处于受控状态,以符合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组织承建工程中的劳务和工程分包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经营开发中心对本程序进行编制、修改。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供方的管理进行检查,经营开发中心负责对工程分包管理情况的检查。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建立合格劳务名录。经营开发中心负责汇总建立工程供方名录。
    4.3 项目部对劳务和工程供方进行调查和初步评价,保存劳务供方的评价记录、合同、年审等资料,并定期将《合格劳务供方名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将《合格工程供方名录》定期报经营开发中心备案。
    5 工作程序
    5.1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对劳务和工程供方进行调查。
    5.2对计划新录用的劳务供方,项目部要进行市场调查,对所选择的劳务和工程供方的能力、劳务资格、人员素质和业绩(资质)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劳务供方调查评价表》,并经项目部领导研究批准后选定合格劳务供方。《劳务供方调查评价表》由项目部保存。
    对计划新录用的工程分包方,项目部要进行市场调查,对所选择的工程分包方的能力、资格、人员素质和业绩(资质)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工程分包方调查表》,并经项目部领导研究批准后选定合格工程分包方。《工程分包方调查表》由项目部保存。
    经评价合格的劳务/工程供方名录应分别报人力资源部和经营开发中心备案。
    5.3劳务和工程供方劳务合同中指定的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只能在指定的工程项目内负责组织施工。劳务供方完成合同任务后,项目部应进行评价。
    5.4 项目部每年对施工时间超过一个年度的劳务和工程供方的信誉情况、组织结构的稳定情况、组织能力、施工技术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情况作出考核评价,填写《劳务供方考核评价记录表》。
    5.5根据年审结果和新评价合格的劳务供方,项目部应建立次年的《合格劳务和工程供方名录》。
    6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劳务/工程供方调查表》;《劳务/工程供方考核评价记录表》;《合格劳务和工程供方名录》。
    8 附表
    《劳务/工程供方调查表》

    劳务/工程供方调查表
    劳务/工程供方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供方的质量控制能力和业绩
    供方的环保实施能力和业绩
    供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和业绩
    综合评价
    评价人

    程序11:生产作业控制程序
    1 目的
    使承建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作业,确保生产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向顾客提供合格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符合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生产作业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 项目部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
    5 工作程序
      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全过程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
    5.1 施工准备
    5.1.1 施工调查
    a) 施工调查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参加。技术性复杂的工程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派人参加。
    b) 施工调查后由项目部整理、写出施工调查报告,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进行施工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可能选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提出取样试验意见。
    5.1.2 交接桩及施工复测
    a) 交接桩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负责,项目部相关的技术人员参加。技术性复杂的工程工程管理部派人参加。
    b) 项目部总工程师依据设计单位提出的原设桩点平面图、剖面图及说明资料,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室内审核和现场核对。在交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用测量仪器对重要桩、点进行施测确认,作出详细记录,交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交桩方提出处理办法,双方确认后,写出《交桩纪要》,并签认。
    c) 交接桩后,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对工地进行复测,提出复测报告(含相关资料),必要时需把复测资料报送监理签认。复测中发现的控制点不闭合问题,应及时联系设计单位处理。
    d) 开工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主要控制点进行护桩测设,并绘制出护桩布置图。
    5.1.3 图纸自审
    a) 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细致地阅读和核对。
    b)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填写图纸自审记录,经项目总工审核后送交业主,以便业主及时安排设计技术交底。
    5.1.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a)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作业指导书)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
    b) 大型工程、技术性复杂或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1.5 开工(复工)报告
    在工程具备开工(复工)条件后,由项目部负责填写《开工(复工) 报告》,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审批后的《开工(复工)报告》复印件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5.2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
    5.2.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基础设施的需求和布置计划,并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5.2.2 施工现场布置的相应设施要满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5.2.3 对工作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过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规定,实施时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并做好有关记录。气候或季节性对施工有影响的项目或过程,也应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5.3 生产作业过程控制
    5.3.1 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要使用经核准合格的测量装置,按照有关测量规范实施。
    5.3.2 技术交底
    生产作业前,技术人员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书需经其他的技术人员复核,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按照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技术交底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为了工程完成所必须的技术方法;
    2)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采取的质量措施;
    3)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4)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采取的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措施;
    5)为保证工程成本的控制,所采取的措施。
    5.3.3 施工作业控制
    a)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安排组织和使用适宜的设备,设备控制按《施工设备控制程序》执行。
    b) 施工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仪器、仪表要有检定合格证书,并贴上明显标志或挂上标牌。
    c) 施工作业要严格按照交底书的尺寸、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施工员要跟班指导核对,在确认无误后方许作业。
    d) 对所使用的各种不同种类、规格、型号的电缆,要分别进行严格的配盘特性测试、封端前的绝缘测试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对通信、信号、电力等设备的绝缘测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
    e) 项目部技术人员、施工员根据当日的生产作业情况填写工程日志,并妥善保管,以便工程竣工后纳入竣工文件一并移交。
    5.3.4 需确认的过程(特殊过程)控制
    当生产过程所形成的质量特性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应确定为“特殊过程”。常见的特殊过程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钻孔灌注桩、钢筋焊接、防水层施工、预应力钢筋或钢铰线张拉、通信光缆电缆接续、信号电缆地下接续及电力电缆头、电缆接续制作等。特殊过程施工应作如下控制:
    a) 属于特殊过程的,应在该项目管理计划中予以明确过程及控制方法,必要时由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专门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控制。
    b) 特殊过程要由具备资格的人员操作,需要时应事先进行能力鉴定和培训。
    c) 特殊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施工前要对其性能进行必要的鉴定。
    d) 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员或施工员要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控制方法对特殊过程进行必要的监控,对过程参数或产品特性在施工后进行必要的连续监控。
    e) 对重要的特殊过程鉴定,应保存记录。
    f) 当作业周期较长、或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必要时要进行再次确认。
    5.3.5 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
    按《过程及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5.3.6 通信、信号、电力工程的调试和联锁试验控制
    a) 通信工程必须对安装的通信设备进行全过程的导通、调试和试验。
    b) 车站电气集中(微机联锁)、区间自动闭塞、驼峰自动集中,电锁器联锁,道口自动信号等信号工程,必须进行局部导通试验和联锁试验。调试和联锁试验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和工程安质部及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参加。联锁试验必须依据联锁图表,逐条逐项由专人进行操作,专人填写记录表。
    c) 电力工程中,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电气工程必须进行专项试验,其他工程应进行常规调试。
    5.3.7项目部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
    按《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 施工扬尘、污水、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噪声污染控制程序》实施。
    5.4 作业过程、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5.4.1 执行《物资进场(入库)控制程序》实施。
    5.4.2 检验不合格的作业过程、半成品、成品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5.4.3 对施工中不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状态、措施等应进行相应的处置。
    5.5 产品防护
    5.5.1 施工组织设计应含成品、半成品防护的方案或措施。
    5.5.2 项目部在各单位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工艺、构造和安装等特点,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并交底实施。
    5.5.3 成品防护负责人对实施情况要进行记录。如果发现成品损坏或污染要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部根据损坏程度及时组织修复。
    5.5.4 防护从成品、半成品形成后开始,至工程移交后结束。
    5.6 顾客沟通
    5.6.1 项目部应定期向业主和监理汇报工程施工进度、生产动态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业主和监理的意见,满足和实现业主的有关要求。
    5.6.2 一切生产作业均应根据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实施。如有充分理由和根据,需变更批准的设计文件时,应事先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充分沟通,取得共识,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5.6.3 当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时,项目部应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提出变更理由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在正式形成书面文字后请监理、设计单位和业主签认意见。
    5.6.4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交验后,应及时收集业主对产品的反馈信息、满意程度或抱怨意见,对业主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满足要求。
    5.7 数据分析和持续改进
    项目部应通过过程监视和测量不断收集和分析反映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提出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克服质量通病和改进工程质量的有关措施或对策,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以期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5.8 竣工交验
    5.8.1 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负责编制竣工文件、填写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表,报送业主。
    5.8.2 业主组织验收时,项目部应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5.8.3 对交验中提出的问题,由项目部组织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并办理交接手续。
    5.9 分包工程控制
    分包工程按照《工程/劳务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交桩纪要;复测资料;护桩布置图;施工调查报告;图纸自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表;工程开工(复工)报告;测量放样记录;施工技术交底;特殊过程作业记录;设备控制记录;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测试)记录;调试和联锁试验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工程日志;工程变更单;业务联系单;工作环境控制记录;产品防护记录表;质量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纪要。


    程序12 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
    1.目的
    为对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进行控制,为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保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工程对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的定义。
    4.职责
    4.1物资设备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项目部负责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的收发,并建立收发台帐。
    5.工作程序
    5.1安全
    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变质工作。
    5.2采购
    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易挥发变质,一般情况下,应按计划需用量控制采购数量,尽量减少库存。
    5.3装卸和运输
    5.3.1装卸
      油料、油漆及化学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包装,装卸时不得有损伤,更不得碰坏而导致渗漏。
    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密封是否良好,发生问题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3.2运输
      a.由物资部门或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及卸货。如属危险品,则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及卸货。
      b.因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3.3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碰撞。
    5.3.4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渗漏遗撒时,由当事人及时用棉纱擦净,并将棉纱集中处置。
    5.3.5废旧容器由项目部回收,交由原供货单位/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4储存管理
    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项隔离存放。
    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注意防火,保持适宜的温度。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小包装贮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商标朝外。
    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应定期翻转,以免沉淀结块。
    擦过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的棉纱、碎布、纸屑等,均不得随地乱扔,应及时清扫。
    油料、油漆等化学危险品在贮存期间,应对其包装容器经常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桶身有无锈蚀、渗漏/变形等,如有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
    废旧容器堆码时桶口应朝上。
    5.5建筑油漆的稀释剂、防潮剂、固化剂和油漆组成中的溶剂(如汽油、苯类、酮类等)等,在整理包装、分装换桶时,应戴口罩、手套,在通风良好处进行,以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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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13 施工扬尘、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制定本程序,使施工扬尘、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得到有效监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扬尘、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的定义。
    4.职责
    4.1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控制措施,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工作程序
    5.1露天施工遇有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
    5.2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与回填时禁止抛撒,以免产生扬尘。
    5.3基础开挖时土方要及时清运并覆盖。遇风时要淋水降尘,土方需长期存放时可进行绿化或覆盖。
    5.5施工现场应保持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1m。
    5.6市区内施工时,应在施工场所的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轮的水槽和沉淀池,以防车轮带泥土上路。
    5.7高层或多层建筑清除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用电梯井或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5.8施工现场可能对周围对居民、行人造成安全危胁的,应当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
    5.9运土方、渣土车辆不得超载,运载工程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10cm,装载建筑垃圾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沿,以防沿途遗撒、扬尘。
    5.10现场搅拌站、散装水泥应进行封闭使用。
    5.11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放入库内保存,施工现场存放的松散材料都应加以覆盖,运输和装卸时要防止遗撒、飞扬。
    5.12对于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项目部设专人分捡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进行苫盖,以防遗撒。
    5.13施工现场要设置好排水系统,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排放。
    5.14项目部对施工扬尘、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监控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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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相关记录






    程序14 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制定本程序,加强对噪声源的监控,减轻噪声环境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控。
    3.术语和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的定义。
    4.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项目部工程技术负责策划和实施,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检查实施情况。
    5.工作程序
    5.1施工现场的噪声源主要有
    a、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如发电机、运输车辆、打桩机卷扬机、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电锯、电刨、振捣器及其他电动机具。
    B、人工作业噪声:如支拆模板、装卸材料等作业时产生的敲击、碰撞噪声。
    5.2噪声的控制措施:
    噪声控制可以从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三个方面进行控制。
    5.2.1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的机械噪声;
    5.2.2在机械设备下方衬垫减振材料,以控制机械设备运转噪声的传递;
    5.2.3采取隔离屏蔽的措施,将噪声源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如:搅拌机、电锯等安装在作业棚内;
    5.2.4必要时应让噪声区内的作业人员配戴耳帽、耳塞等防护用品。
    5.2.5对从事支拆模板、装卸物料、脚手架搭拆等作业的人员,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噪声污染和环保意识,自觉地降低人工作业的噪声。
    5.2.6对相关方的合理抱怨给予重视并妥善解决。
    5.2.7夜间施工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将噪声值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5.3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
    5.3.1机械设备选购、安装和调试
    1)采购人员要依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结构设计合理、封闭式传动等噪声较小的设备与部件。
    2)项目部或其它使用机械设备的部门在安装、调试机械设备时,从以下方面控制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
    a.机械设备安装的基础一定要稳固、可靠,以减轻机械设备运转时的震动噪声;
    b.机械设备安装时,一定要按图纸要求进行调试和校正;
    c.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验收部门对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并办理签字手续。未经验收或者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5.3.2机械设备操作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禁止违规和野蛮操作;
    2)严格按照设备的管理制度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从而降低运转噪声;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发现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应及时停机,进行故障排除或者报修。
    5.3.2机械设备更新与改造
    公司对机械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考虑以下的几个原则:
    1)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降低机械设备运转噪声;
    2)合理设计传动系统,尽量采用齿轮传动方式;
    5.4噪声监测
    项目部定期对施工场所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噪声监测记录表》。发现不符合时,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处理。
    6.相关文件
    7.记录


    程序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
    防止不合格的物资、设备被误用或安装,防止不合格工序(半成品)转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交付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有关术语和定义。另定义:
    3.1 不合格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按其损失、严重程度分成四类:
      a 轻微不合格品:指在日常施工当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其直接经济损失在二千元(含二千元)以下。
      b 一般不合格品:指在日常检查、分部分项评定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其直接经济损失在二千元以上,但尚不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品。
      c 严重不合格品:指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或因质量原因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d 重大不合格品: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或因质量事故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2 返工:对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使其满足规定要求的补救措施。
    3.3返修:对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但能使其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补救措施。
    3.4 外来产品:指不属于组织自行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包括组织外购的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设备和顾客提供产品。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 2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的确定,项目部安质部负责验证。
    4.3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外来的物资/设备不合格品处置。
    4.4 项目部负责轻微和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验证。负责严重不合格品、重大不合格品的现场处置。
    4.5 集团公司负责严重不合格品(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以上的不合格品的评审、制定处置方案,交项目部实施,公司组织验证。必要时应通知业主、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评审、处置。
    5 工作程序
    5 1 不合格品的确定:
    a、物资和设备验收;
    b、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
    c、成品、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d、业主、监理、设计、组织内部的各种检查;
    e、其它发现不合格品的方法。
    5. 2 不合格品的标识:
    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标识,以防止不合格品被误用、转序、交付。
    标识的方法有:
    a)现场标识,如材料不合格品的挂牌标识;
    b)记录标识,如施工工序检验中的不合格品的以其检验记录为标识。
    5 .3 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验证:
    5.3.1外购产品或顾客提供产品由物资/设备部门及时联系供应商或顾客处理。
    5.3.2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按以下步骤进行评审、处置和验证。
    项目部发现不合格品后由检查人员在施工日记上予以登记,并进行初步判断,确认其不合格品的性质后,按照以下方法处置。集团公司、分公司检查发现不合格品将信息传递到项目部安质部门处置。
    a. 轻微不合格品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
    b. 一般不合格品由项目部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审和确定处置方案,报项目部总工程师或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后实施。由项目部安质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并负责验证。
    C. 发生严重不合格品(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重大不合格品(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并按以下处置:
    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评审,分公司领导参加,提出处置方案由项目部组织实施,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验证。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D、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必要时应通知业主、监理、政府、设计单位共同评审、处置。
    5.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置:
    在保修期内的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评审、处置、验证。
    5.5 检查和改进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掌握各项目部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6 相关质量记录
    不合格品记录;《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质量事故报告》;产品报废审批记录。
    7 附表:《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不合格品
    发现时间 不合格品
    类型
    评审时间 评审主持人
    参加评审人员:
    不合格品简述:
    评审意见:
    处置决定:



      批准人:
    验证:


      验证人:


    程序16: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对潜在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的预防或减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疾病和伤害,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办公区、作业区及由集团公司责任控制的生活区。
    3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定义和术语
    4.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项目部内重大事故的应急方案,安质部门参与应急方案的审核,项目经理组织应急方案的演练、评审。
    4.3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5 工作程序
    5.1工作流程
    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纠正与完善
    5.2应急准备:
    5.2.1 项目部技术部门组织按各专业范围识别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分析确定其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编制应急响应预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职责、组织机构、资源准备、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报警、通信和信息沟通、事故上报等内容。
    5.2.2、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的领导组织机构、相应人员名单职责、潜在事故或紧急状态的描述、环境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应急措施方法、应急器材、交通联络工具的配备。还应含有地方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的通讯联络表,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局、环保局等保持联络,以获取相关信息。
    5.2.3 可行时,应急方案举行演练,以测试应急方案的效果。
    5.3应急响应
    5.3.1当项目施工生产现场、生活区及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爆炸、警匪等突发性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消防、警点及有关领导报告,以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5.3.2当发生现场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事故时,发现人应在可能情况下采取尽力救护措施的同时,尽快向领导和有关方面报告,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损失。
    5.3.3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按《事故、事件及不符合处理程序》、《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并制定纠正措施。
    5.4应急预案与措施的评审
    项目部应依据演练的结果,特别是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启用预案后,对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完善和修改。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应急方案,演练记录,纠正措施,实施检查记录


    程序17: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的控制,确保内外信息交流畅通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
    3术语和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部
    4.1.1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1.2负责体系方面的信息采集、加工、受理和传递,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4.1.3负责体系相关方的沟通,并将处理结果形成文件向相关方作出答复。
    4.2工程部负责收集施工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能力等方面的信息。
    4.4工会组织设劳动保护监督,负责收集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汇总和处理。
    4.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业务)范围内的内、外信息的收集、受理和传递。
    5工作程序
    5.1外部交流
    5.1.1外部信息的主管部门: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向外部传递——安全质量部;
    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企业发展部;
    来自工程技术规范规程信息——工程部;
    来自环保技术、规范规程信息——科研部
    来自市场相关信息——经营开发部;
    业主投诉、施工现场周围社区抱怨——项目部;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类检查结果——项目经理部。
    其他外部相关方信息和要求——各相关部门。
    5.1.2交流方式
    分公司、各部门接收到外部有关信息后及时做好记录并传递给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将重要信息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管理者代表做出处理决定后由安全质量部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组织制定处理方案或代表公司进行答复;
    业主投诉信息和各类检查结果,在建工程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竣工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意见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经批复后组织实施并验证,并将实施结果向业主报告。
    5.2集团公司内部信息交流
    5.2.1信息交流内容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
    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控制情况;
    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摘录内容;
    培训;
    应急准备与响应;
    监测、测量结果;
    不符合与纠正情况;
    内审、管理评审、外部审核信息;
    顾客满意度测量、相关方反馈信息、外部检测报告、政府文件、上级指导。
    以上信息由项目部、各部门根据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别报安全质量部汇总。
    5.2.2信息交流方式
    (1)项目部将上述信息按内容分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信息作出反馈及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向安全质量部传递。
    (2)安全质量部将收集到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体运行信息情况报告管理者代表,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3)工会负责搜集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分公司、项目部设定员工代表,各基层员工代表向集团公司员工代表定期汇报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和建议。集团公司员工代表定期将了解的情况向管理者代表沟通。
    5.3检查和改进
    安全质量部每年组织检查,掌握公司和项目部的各个层次、职能、岗位的对内对外信息沟通是否顺畅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信息沟通记录,处理反馈记录

    程序18: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从而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
    2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中涉及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科研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各有关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5工作程序
    5.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备和购置
    5.1.1 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配备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满足施工生产要求的规模和精度。
    5.1.2 集团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如需要添置监视和测量装置时,应向本单位计量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分级审批、由各级主管领导批准购置并批准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工作环境。
    5.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登记管理
    5.2.1 各级计量管理专(兼)职人员,应根据A(包括强检器具)、B、C分类原则,对计量器具进行分类,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5.2.2《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的格式,由集团公司科研部统一制订,各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按格式要求统一填写。
    5.3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正
    5.3.1 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类性质及能溯源到的国家标准,确定各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检定时间间隔,认真做好年度周检计划,每年一月十五日前上报集团公司科研部,并按周检计划及时送检或自行校准。以保证设备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
    5.3.2集团公司科研部根据各单位年度周检计划及《集团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管理制度》对其周检及自行校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要求强检器具受检率达100%,非强检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
    5.3.3 试验仪器设备自行校准应按照自校规程进行检定,从事自校工作的应是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的持证人员。
    5.3.4 经计量检定或自校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有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相应自校记录,检定证书应保留三年。
    5.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标识
    5.4.1 经过计量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贴上明显标志:合格(绿)、停用(红),并挂牌标明写清检定结果、检定时间、检定周期、检定人、检定单位。
    5.5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5.5.1 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先检定后使用。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5.5.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环境和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各种设备对温度、湿度、洁净度和防震等环境要求。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时应防止损坏或失效。
    5.5.3 对已检定的计量器具如怀疑失准或损坏时,使用人员不能擅自拆改,必须再次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对该设备以往检测的结果进行重新评价。
    5.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封存与报废
    5.6.1 需要封存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封存、报废申请表》,送本单位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按规定办理封存、报废批准手续。
    5.6.2 长期停用、封存的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功能调试,经计量检定合格,填报《监视和测量装置启用申报表》,办好相关手续后再行启用。申报表报本单位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备案。
    5.7 计算机软件用于测量和监控时的确认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监视和测量时,该软件应通过相应级别的鉴定,且在初次使用前,应比照合格产品的测量、监控结果,严格进行调试,在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6相关文件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7相关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记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自校记录。
    8附表
    《监视和测量装置启用申报表》
    《监视和测量装置封存、报废申请表》

    监视和测量装置启用申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计量器具名称 封存时间
    最近一次检定时间 检定周期
    原价值 出厂日期
    使用人(签字) 计量管理人员(签字)
    启用理由:
    器具使用部门意见:
    单位意见:
    备注:
    监视和测量装置封存、报废申请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计量器具名称 封存( )报废( )
    最近一次检定时间 检定周期
    原价值 出厂日期
    使用人(签字) 计量管理人员(签字)
    封存、报废理由:
    器具使用部门意见:
    单位意见:
    备注:


    第三部分 C——检查阶段的程序

    程序19:顾客满意监测程序
    1 目的
    通过收集顾客的满意评价信息,进行分析和改进,以提高组织产品质量及顾客满意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工程保修期的顾客满意监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和修改,负责在竣工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
    4.2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了解顾客满意程度。定期向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报送满意度信息。
    5工作程序
    5. 1工程施工期间的顾客满意程度监控
    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收集、征询顾客意见。
    当发生顾客申诉、抱怨和投诉时,应及时分析处理,必要时向上级报告。
    5.2 确定监测的指标
    对顾客满意程度进行监测的指标通常有:
    5.2.1 在工程施工期间,顾客满意度的监测指标有:
    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
    5.2.2 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关注的指标有:
    工程质量情况、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顾客意见反馈的及时性、保修工作的有效性,工程产品的环保和安全性能等。
    5.3 监测的方式、时间和频率
    5.3.1监测方式通常有:
    a) 以信件、调查表的形式向业主书面征询;
    b) 以电话方式向业主了解情况;
    c) 以面对面交谈的形式了解业主的满意程度;
    d) 其它可以准确地了解顾客满意度的方式。
    5.3.2 调查时间和频率
    a) 在施工期间,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
    b)在单位工程完工后,调查对单位工程施工的满意程度;
    c)在工程完工后调查;
    d)当发生业主重大投诉时,应了解业主的满意度;
    e) 当工程有重大变更时,应了解业主满意度。
    5.4 评定顾客的满意率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顾客的满意程度进行分析。
    在满意度的评价过程中,可以运用相关的统计技术,如:
    a) 顾客的满意情况,可以用饼分图来表示各种满意程度的比例,如很满意、满意、不满意的比例;
    b) 顾客不满意所集中的问题,可以以排列图来表示和分析其中的关键问题;
    c) 顾客的期望情况,可以排列图表示,分析出顾客的主要期望项目。
    d)公司、项目部应对从顾客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究,如采用因果图、关联图对顾客不满意进行原因分析,采用系统图分解和实施相应的对策。
    5.5 及时处理与信息沟通
    项目部应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及时将处理的意见通知相关方,获得相关方的同意后,实施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方进行通报。
    同时,应对顾客满意度、顾客意见、处理情况、结果等主要信息向组织上下各方传递。
    5.6检查和改进
    安全质量部每年组织检查,掌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顾客满意度监测方面的控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顾客满意评价表》
    8 记录附表
    《顾客满意评价表》

    顾客满意评价表
    说明:
    很满意表示对各方面都持赞成和肯定态度,没有意见。
    基本满意表示对各方面都持肯定态度,但认为局部应该改进。
    不满意:指存在不足之处希望得到解决。

    很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
    环境管理
    安全控制
    文明施工
    其它评价
    主要意见和建议


    程序20: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2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施工过程和竣工交付工程质量实施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4.2各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职责范围内施工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的管理和实施。
    5工作程序
    5.1进货检验和试验
    执行《物资进场(入库)控制程序》。
    5.2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5.2.1产品检验
    a)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按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由质检员/质量工程师核定等级。质量评定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经理部保存,一报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备案;
    b)当分项、分部工程需要多次或分阶段检验后进行综合评定时,则应分阶段实施检验,并逐次记录检验内容及检验结果,标注检查日期;
    c)合同规定由业主或监理检验认定的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通知业主或监理检验签证,保存检验记录;
    d)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前,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检查后填写“工程检查证”,经监理查验认可签证后方可隐蔽。隐蔽检查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保存。
    5.2.2产品试验
    a)施工过程中的加工件(含半成品),根据工程试验检测要求进行采样和试验;
    b)现场条件能够试验的项目,可由项目经理部进行测试,应请监理参加见证予以确认;
    c)需外委的试验项目,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将试品送往具有法定资格的检测试验单位试验。
    5.2.3产品检验和试验结果的处理
    a) 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工序,由项目经理部做好检验合格记录并保存,转入下道工序;
    b) 经检验和试验确定为不合格工序,由项目经理部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5.3工程竣工验收
    5.3.1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a)所有施工过程均已完成,并无遗漏;
    b)所有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已全部完成;
    c)全部工程质量验证资料齐全,审批手续完备。
    5.3.2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
    a) 据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和和评定均已完成;
    b)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进行了试验;
    c)检验竣工资料齐全准确,符合归档要求。
    5.3.3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
    a)项目部组织工程自验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向业主和有关单位申请验收。
    b)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由质检员/质量工程师负责验证并确认。
    c)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建档长期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8附表




    程序21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对其结果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和判断,必要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监视和测量。
    3术语和定义
    采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集团公司安质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是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监视和测量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的绩效进行监督检查。
    4.2项目部负责监视、测量仪器的购置、校准、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
    4.3集团公司工会负责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4其他部室负责本部室对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其运行控制过程中的管理活动。
    4.5分公司对分公司机关组织本单位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绩效监视和测量。
    4.6项目部具体实施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绩效监视和测量。
    5.工作程序
    5.1定量的监视和测量
    5.1.1环境定量的监视和测量
    5.1.1.1监测的对象是:场界噪声
    5.1.1.2项目部每季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进行定期监测,填写《噪声测量报告单》。
    5.1.2职业安全健康定量的监视和测量
    5.1.2.1监视的对象是:
    1)特种作业人员健康检查
    2)女员工每年的防癌检查
    3)作业场所对员工造成伤害的噪声的排放
    4)事故、职业病、事件
    5.1.2.2特种作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异地的分公司、项目部按照当地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5.1.2.3女员工每年的防癌检查由集团公司/分公司工会组织,委托医院进行检查。
    5.1.2.4项目部每季度对作业场所可能对员工造成伤害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噪声测量报告单》。
    5.1.2.5集团公司安质部每年对事故、职业病、事件进行监测,为纠正及预防提供信息。
    5.2运行控制的监视和测量
    5.2.1环境运行的监视和测量
    5.2.1.1环境运行的控制对象:
    1)施工污染物,如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等;
    2)能源资源的控制
    3)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对分包方、供货方的管理
    5.2.1.2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每半年对环境运行控制中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1.3分公司每半年对本公司机关及所属项目部环境运行控制中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2.1.4项目部每月对环境运行控制中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2.1.5对于检查中重复出现的、情况严重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执行《环境、安全不符合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2.2职业安全健康运行的监视和测量
    5.2.2.1职业安全健康运行的控制对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2)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安全:
    3)爆炸、火灾及火警隐患;
    4)施工现场的其它安全管理;
    5.2.2.2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每半年对职业安全健康运行控制中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2.3分公司每半年对本公司机关和所属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中各项活动进行检查。
    5.2.2.4项目部每月对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中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2.2.5集团公司工会每半年对各项目经理部在执行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2.2.6对于检查中重复出现的、情况严重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执行《环境、安全不符合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目标、指标及方案的监视和测量
    5.3.1集团公司安质部每半年负责组织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5.3.2集团公司通过内审、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5.4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
    根据以上监视、测量的结果,安质部每年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符合性评审,并形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报告。
    5.5监视、测量设备的管理执行《监视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检查记录、
    噪声测量单
  • 3#
    • lidexing
    • 2009-03-10
    非常感谢提供好资料
  • 4#
    • yhbsyd
    • 2012-03-12
    很好,正有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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