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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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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1-14
    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试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总站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省级质监机构、业主、试验检测机构等)积极组织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收集汇总后,于2009年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质监总站。
    联系人:何兵
    联系电话:010-65292774(传真)
    邮箱:zhc@jtbzjz.net[/color" target="_blank">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2009年1月14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促进试验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和持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证书的试验检测从业人员的诚信和履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信用评价应遵循公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 信用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行评价人员及评价机构负责人签认负责制。
    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甲级及专项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复核及其评价结果发布。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甲级及专项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和上报;负责乙级、丙级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员的信用评价及其评价结果发布。
    省级质监机构对在本地区从事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作的省外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其注册地的省级质监机构转报。
    第五条 试验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每年评价的时间段为评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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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1-14
    第二章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
    第六条 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内容包括诚信情况、履约情况等。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其工地试验室评价作为其信用评价的组成。
    第七条 对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综合评分的具体扣分标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2)执行。
    第八条 当年信用评价结果于次年3月底之前公布。
    (一)工地试验室的信用评价自评表(附件5),于当年12月31日前或工程结束时报项目业主;业主根据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于次年1月20日前将项目所有的工地试验室相关信用评价资料报负责该项目监督的质监机构;质监机构根据业主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进行评价,项目质监机构的评价结果于1月30日前报省级质监机构复核。
    (二)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自评表(附件4),于 1月20日前直接报其注册地的省级质监机构进行评价。
    (三)省级质监机构对本地区工程项目中的工地试验室评分结果进行复核,将母体在外省区注册的于2月10日前转报其所在地省级质监机构。对本省辖区内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综合评分后,将甲级及专项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于2月25日前上报质监总站。
    (四)质监总站在汇总各省评分的基础上,结合掌握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复核,确定评价结果。
    第九条 质监机构用于评分和复核的信用评价资料的采集每年至少1次且要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项,多次发现的问题可累计扣分,各级质监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经查实的举报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中的违规行为均作为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评价依据,信用检查结果应有检查人员及被检查单位人员的签字确认。上一级质监机构应当对下一级质监机构所评价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第十条 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的信用评价基准分为100分。以信用评价综合得分=母体机构得分×(1-A)+工地试验室(∑每个工地试验室得分/总数)×A
    A— 工地试验室所占权重:
    1. 仅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未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A=0
    2. 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同时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数为1~5个时,A=0.3;
    工地试验室数为6~10个时,A=0.5;
    工地试验室数为 >10个时,A=0.7
    3.不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仅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A=0.8
    第十一条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
    AA级:信用评>分95 分,信用好;
    A 级: 85 <信用评分≤95 分,信用较好;
    B级: 70<信用评分≤85 分,信用一般;
    C级: 60 <信用评分≤70 分,信用较差;
    D级:信用评分<60 分,信用很差。
    当年无业绩的试验检测机构直接定为B级,两次被评为D级的试验检测机构列入黑名单,给予注销等级证书,被注销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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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1-14
    第三章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

    第十二条 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从事试验检测工作过程中的诚信情况、履约情况等。
    第十三条 对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扣分制,具体扣分标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3)执行。
    第十四条 试验检测人员在一个评价周期内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行为扣分应进行累加。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标准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扣分依据为项目业主日常采集到的信息,质监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经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的违规行为等。
    第十六条 各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收集在本省从业的试验检测人员的违规信息,并扣分评价,对试验检测工程师的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于次年2月25日前上报质监总站,对跨省从业的检测员的评价信息于2月10日前转报其注册地质监机构。部质监总站对评价周期内在多个省从业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的扣分进行累加,计算得出其在全国范围内的累计扣分分值。
    第十七条 对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分值大于等于20分,小于40分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等级为较差;对扣分分值大于等于40分的信用等级为很差。
      试验检测人员连续2年信用等级被评为较差的,直接降为信用等级很差。
    试验检测人员被2次确定为信用等级很差的,注销其试验检测人员证书并列入黑名单,;使用假证书上岗的试验检测人员列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试验检测人员考试。

    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质监机构在公布评价结果前应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作出评价的部门提出申诉,最终确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试验检测信用系统中公布。
    第十九条 信用评价结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5年内,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
    第二十条 质监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完成信息整理、资料归档、数据录入等工作。
    部质监总站负责信用评价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省级质监机构负责保存本地区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的相关资料。信用评价纸质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二十一条信用评价的机构及人员应对评价结果负责,并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评价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予以纠正;发现在评价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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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1-14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备注


    1


    JJC201001


    出借或借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承揽试验检测业务的
    直接确定为D级

    2


    JJC201002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级证书或承接业务的
    直接确定为D级

    3


    JJC201003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直接确定为D级

    4


    JJC201004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有得分为0分的
    直接确定为D级

    5


    JJC201005


    信用自评材料有虚假的
    扣10分/项

    6


    JJC201006


    超等级能力范围承揽业务的
    扣5分/参数

    7


    JJC201007


    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有效监管的
    扣10分/个

    8


    JJC201008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
    扣10分/人

    9


    JJC201009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
    扣5分/份

    10


    JJC201010


    承接现场检测项目有违约或严重违反技术标准操作行为
    扣10分/项目

    11


    JJC201011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
    扣10分/份

    12


    JJC201012


    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技术、质量负责人、法人、地址等的变更)未按规定上报。
    扣5分/次

    13


    JJC201013


    评价期内,检测人员持证数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扣5分/检测工程师、扣3分/检测员

    14


    JJC201014


    评价期内,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扣10分/人

    15


    JJC201015


    评价期内,强制性检测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扣10分/台、

    16


    JJC201016


    检测设备未按时检定的
    扣2分/台

    17


    JJC201017


    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5分/处

    18


    JJC201018


    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检测报告不完整(含漏签、漏盖章)
    扣3分/类


    附件2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备注


    1


    JJC202001


    出虚假数据及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扣100分

    2


    JJC202002


    信用自评材料虚假的。
    扣10分/项

    3


    JJC202003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
    扣10分/人

    4


    JJC202004


    未经母体机构有效授权或检查整改不闭合
    扣20分/项

    5


    JJC202005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人员的
    扣10分

    6


    JJC202006


    超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扣5分/参数

    7


    JJC202007


    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条件的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检测人员
    扣5分/检测师·次
    3分/检测员·次

    8


    JJC202008


    未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的仪器设备、设备未检定
    扣3分/台

    9


    JJC202009


    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5分/处

    10


    JJC202010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
    扣5分/份

    11


    JJC202011


    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检测报告不完整(含漏签、漏盖章),检测频率不满足规定要求
    扣3分/

    12


    JJC202012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
    扣10分/份

    13


    JJC202013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检测不合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
    未上报扣5分/次,

    附件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扣分标准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备注


    1


    JJC203001


    在试验检测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

    扣40分



    2


    JJC203002


    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扣40分



    3


    JJC203003


    检测机构有JJC201001、JJC201002项行为的对行政负责人的处理,有JJC201003、JJC201004项行为的对技术或质量负责人的处理

    扣40分



    4


    JJC203004


    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机构的

    扣40分



    5


    JJC203005


    出借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的
    扣40分/次


    6


    JJC203006


    在试验检测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行为

    扣20分/次



    7


    JJC203007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扣20分/次

    8


    JJC203008


    玩忽职守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
    扣20分/次

    9


    JJC203009


    检测机构有JJC201007、JJC201010、JJC201011、JJC201015项行为的对技术或质量负责人的处理,有JJC201008、JJC201013~14项行为的对行政负责人的处理

    扣3分/项



    10


    JJC203010


    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数据失真的;
    扣5分/次

    11


    JJC203011


    超出资格证书中规定项目范围进行检测活动的;
    扣5分/项

    12


    JJC203012


    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的
    扣10分/份

    13


    JJC203013


    越权签发、代签检测报告的
    扣2分/份




    附件4


    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


    机构名称



    (盖章)


    机构资质


    1、资质等级:

    2、证书号:

    3、工地试验室设立数量:
    4. 向社会提供检测服务合同额(万元):

    获证日期



    检测工程师(人)



    检测员(人)



    机构行政负责人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4、持证情况:
    5、 联系电话:

    机构评价情况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自 评扣分


    省级质监机构评价扣分
    质监总站复核扣分

    备 注


    1


    JJC201001


    出借或借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承揽试验检测业务的
    直接确定为D级




    2


    JJC201002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级证书或承接业务的
    直接确定为D级




    3


    JJC201003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直接确定为D级




    4


    JJC201004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有得分为0分的
    直接确定为D级




    5


    JJC201005


    信用自评材料有虚假的
    扣10分/项




    6


    JJC201006


    超等级能力范围承揽业务的
    扣5分/参数




    7


    JJC201007


    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有效监管的
    扣10分/个




    8


    JJC201008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
    扣10分/人




    9


    JJC201009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
    扣5分/份




    10


    JJC201010


    承接现场检测项目有违约或严重违反技术标准操作行为
    扣10分/项目





    11


    JJC201011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
    扣10分/份





    12


    JJC201012


    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技术、质量负责人、法人、地址等的变更)未按规定上报。
    扣5分/次





    13


    JJC201013


    评价期内,检测人员持证数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扣5分/检测工程师、扣3分/检测员





    14


    JJC201014


    评价期内,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扣10分/人





    15


    JJC201015


    评价期内,强制性检测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扣10分/台、





    16


    JJC201016


    检测设备未按时检定的
    扣2分/台





    17


    JJC201017


    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5分/处





    18


    JJC201018


    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检测报告不完整(含漏签、漏盖章)
    扣3分/类






    合计








    得分


    100-扣分值






    自评人:


    省级质监机构:(盖章)
    质监总站:(盖章)

    负责人:
    评价人:
    复核人:


    期:

    负责人:


    负责人:




    附件5


    年度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表


    工地试验室


    名称



    (盖章)


    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


    资质


    1、资质等级:

    2、证书号:

    工地试验室设立日期



    检测工程师(人)



    检测员(人)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1、姓名:

    2、持证书号:

    3、职称
    4、联系电话:

    工地试验室评价情况



    序号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自 评扣 分


    业主意见


    市级质监机构评价扣分
    省级质监机构复核扣分

    备 注


    1


    JJC202001


    出虚假数据及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
    扣100分





    2


    JJC202002


    信用自评材料虚假的。
    扣10分/项





    3


    JJC202003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
    扣10分/人





    4


    JJC202004


    未经母体机构有效授权或检查整改不闭合
    扣20分/项





    5


    JJC202005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人员的
    扣10分





    6


    JJC202006


    超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扣5分/参数





    7


    JJC202007


    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条件的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检测人员
    扣5分/检测师·次
    3分/检测员·次





    8


    JJC202008


    未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的仪器设备、设备未检定
    扣3分/台





    9


    JJC202009


    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5分/处





    10

    JJC202010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
    扣5分/份





    11


    JJC202011


    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检测报告不完整(含漏签、漏盖章),检测频率不满足规定要求
    扣3分/





    12


    JJC202012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
    扣10分/份





    13

    JJC202013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检测不合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
    未上报扣5分/次,
















    得分


    100-扣分值






    自评人:

    业主单位(盖章)

    授权负责人
    负责人


    期:



    市级质监机构:(盖章)


    省级质监机构:(盖章)

    评价人:

    复核人:

    负责人:
    负责人:
  • 5#
    • jhhpp
    • 2009-01-18
    早该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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