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部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评选为合格以上的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交通部将分批给予资金支持。依据评估结果,经综合考核,《道路结构与材料实验室(长安大学)》等6个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获得了部的首批支持,所采购的实验仪器、设备已正式批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