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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民营的建工检测公司,原来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实验室,由于2005年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司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把我们给改制出来,我们成为独立还算,自收自吃的独立法人单位。2008年4月我们取得了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由于我们这里在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第十六条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我们这里的建筑工程监督站下属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也取得了相应的检测资质,他们依靠手中的监督权力垄断检测市场,只让我们做原来所在所在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检测,还规定高层不准许我们做。由于该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很少,我们的检测工程也很少,一年仅做4、6个工程材料的检测,我们只能靠一点不经监督的工程来维持生存,我们最好的一年产值也就20、30万元,而我们当地监督站一年要完成600、700多个建筑工程的检测一年产值1300多万元,按目前的状况我们的收入完全不能维持生存,我们一年要亏损10万多元,我们想放弃,可我们又不甘心,我们还寄希望于《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知道其他省市的检测市场已经放开,可我们这里何时才能走出检测市场垄断的阴影?为什么我们这里对不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的检测机构还给发证呢?我们迷茫,我们期盼,我们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