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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验检测机构整合: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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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c3t
    • 2015-06-2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整合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检验检测机构的指导意见》(简称“《整合指导意见》”)下发后,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行业就“整合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的利弊之辩,同时也引发了整个行业的思考:在不可逆转的“整合”中,我们应该如何积极应对?下面看看专家和网友怎么说:
      正方:有利
      观点一:发展成为“新常态”。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永伟说,整合是发展的一种形式,发展已成为检验检测行业“新常态”。这为行业健康发展指出正确发展方向。这样,有能力的企业会更舍得投入,扩大检测企业的规模,做大做强。而对于那些原先资金缺乏举步维艰的公益类的检测机构,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担技术服务以及提供不宜由市场机制提供的服务,其机构的公正性、科学性将更加加强,对于市场化运作条件下,通过政府公权力规范市场化运作中的弊端,具有方向指导作用。
      特别是对于原先隶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公路水运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与政府职能上脱钩加快其职能的转变,也全面解决了原有的非官非商的尴尬地位,能有效改善机构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心情和明确发展方向,调动个人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利于行业稳定协调发展。
      观点二:可以攥成“拳头”。内蒙古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徐金香介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有公路试验检测机构6家,其中5家在海拉尔区,一家在牙克石市。由于僧多粥少,各家检测机构都“吃不饱”,存在人员、技术、设备投入不足等现象。如果这6家检测机构合并为一家有综合能力的跨区域的检测机构,利大于弊。他们担忧这6家谁都不想被合并在其他任何一家。这就要求政府主管部门调研和协调,谁的市场份额大,技术水平高,设备先进,环境场所满足要求,就合并到这家来。
      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军说,较准确的功能定位,能更好地发挥机构的作用,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检测水平。
      观点三:促进仪器设备厂家整合。北京金谷神箭测控技术研究所谷梅表示,由于新建道路规模逐步变小,道路总里程及养护道路逐渐增大,养护检测市场逐年变大,但新建道路的现场试验室将逐年变小。我国检测仪器设备市场与检测单位存在同样的问题,数量多、规模小(主要分布在河北献县、江苏沭阳、浙江上虞等地)、假冒伪劣产品大量存在,整体水平一般,没有有效监管,检测机构选购仪器设备时随意性很大,采购受到“低价思维”限制,导致真货很难占领市场、引领市场,无形中压制了技术创新与进步。
      整合后,检测机构减少,仪器设备市场必然缩小。检测机构整合的同时,我们也希望促进仪器设备厂家发展的“新常态”,让诚信、有实力、专业、不断创新的生产厂家留在市场中,将不诚信、虚假宣传、存在假冒伪劣的仪器设备与生产厂家逐渐淘汰出去。

    [b]  反方:有弊[/b]
      观点一:不利于稳定军心。网友“爱国者”表示,大家怕试验专业没法继续下去了,想改专业的多。网友一树小雨说,检测机构重新“洗牌”,会引导兼并重组工作,一些素质和能力较弱的人员将被淘汰,容易产生社会稳定问题。
      网友“水晶之心”说,以前,在给检测人员指导专业时,会尽量从正面引导,让大家认真对待检测专业,把自身的成长与专业紧密结合。目前这种形势,使她也不知道以后是不是还会坚持下去,能坚持多久?如果有能力的人都转行,不再从事检测专业,工程中需要的数据会由什么人去完成呢?如果仅仅为了资料完整性去编造,怎么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怎么保证准确指导施工?
      观点二:容易形成“新垄断”。网友“山上猛虎”说,整合可能导致一些新问题。如只保留一家省级公益类检测机构,省内活多时会忙不过来。如果允许地级城市也可以增设试验检测机构,因为单位工资无压力,是一个全新的靠财政拨款而不用公务员考试的“准政府”机构,容易造成某些机关安插人员,而且可能遍地开花、过分建设。因此,这些公益类检测机构的成立必须加强审批,标准必须高于经营类机构,管理方面要由部里、协会统一管理,包括工资发放。
      再者,公益类检测机构服务政府采购,由于权利集中,且在效力上具有一票否定权,而自身财力上必须倚重政府,经济上制约过重,又不是政府部门缺乏监管,是又一个权力集中领域。遇到一些想“插手工程”的官员,容易沦落为其手中的砝码。因此,对于这些公益性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能直接接受涉及利益部门的直接拨款,所需资金应列入政府开支,由当地政府直接拨付。
      网友“一枕清风”说,这可能会带来新的垄断。市场条件下,施工单位在选择经营类检测机构时,往往不是选择公正、科学、严谨的单位,而会选择那些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单位。而经营类检测机构要生存,揽活时必须要重视客户的各方需求,难保有些经营类机构做不到公正科学。因此,应加强对经营类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追责到人、处罚要严,避免经营类机构“一家独大”,形成新垄断。
      观点三:国有资产流失。机构整合必然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如果不能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审计、产权移交等工作,可能导致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

    [b]  “金点子”[/b]
      建议一:寻求有效依托。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永伟说,逐步向高端发展的趋势,要求检测机构依托大型科研机构或院所,整合资源,更好地服务工程建设。
      建议二:回归服务本质。李永伟还建议,回归高端的检测机构必须重视从工程中来到工程中去,检测服务现场的本质不能丢。要能掌握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要重视取样抽检,对自身检测工作切实负责,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积累经验,用真实数据说话,正确指导现场生产。
      建议三:强化认证工作。网友“龙城虎将”说,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具有重要作用。
      建议四:确保独立性。山东诚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耿为认为,要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前提是保证其独立性,必须规定委托单位不能自行选择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而要到指定的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做试验。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检测机构受业务承揽和检测费支付的制约,导致检测有失公正的问题。例如港池、航道疏浚竣工验收测量,海事局只认可其下属的海测大队的测量结果,疏浚施工单位对验收测量单位没有选择权,海测大队不受测量业务承揽和费用支付的制约,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这就保证了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李耿为表示,我们可以借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做法。在该行业,检测机构隶属建设局,是事业单位性质,负责所属区域内的土建市政项目的试验检测,监理单位无需做平行检测,只是见证取样和试验过程更加严格,由专人见证取样并录入见证人的指纹,试验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就可以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
      建议五:打破壁垒,也要界限分明。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周莎莉表示,整合后,公益类检测机构只对一些强制性的检测项目检测和监督,而其他大量可以进行市场化的检测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购买经营类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服务。该文件中没有给出对现有综合甲级、乙级以及专项等机构间的市场竞争的说明,希望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通过这些预防措施,避免公益类检测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占有本应由经营类检测机构获得的市场份额。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李鹏建议,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调整对检测机构的分级设置,不同等级的检测机构在不同规模的项目上开展工作,减少无序竞争、恶意降价等现象。通过机构分级设置,还可以引导机构自主整合,以提高机构能力、级别和影响力,增加市场竞争力。
      他建议将对检测机构的审核标准与ISO:17025等标准靠拢或增进与其他系统的审核标准、资质认定的互认,减少重复审核,减轻机构负担。同时建议对建设项目各方的关系进行调整,使得检测机构的收入得到一定的保障,降低施工方对检测机构的影响。关于整合后的运行模式,可以多种形式,有集团形式的,也可以有连锁形式的,在统一制度下进行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利用人力、设备等资源,减少检测机构运行成本,增加竞争力。
      建议六:严格监督监管。网友“清州春色”说,建立完整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是整合快速实现的必要保证,把市场的监督监管作用最大化,制定符合整合要求的法规和政策文件,重视加强行业优秀单位与人才的培养,真正实现检验检测行业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快速提升。

      改革,必然引发“阵痛”。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也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损失或牺牲在所难免。但是,从以上探讨、分析来看,尽管整合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困惑,但从整体利益、从大局来看,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利大于弊。“主张整合,积极应对”成为大家的主流声音。(来源中国交通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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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s79
    • 2015-06-24
    检测越来越难干 前景越来越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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