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对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4#和5#泊位竣工主持验收会并讲话,召开,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蒋千及国家海洋局、广东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徐祖远在当天的讲话中首先代表交通运输部向工程建设者表示祝贺和慰问。他表示,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4#、5#泊位的顺利投产,是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工程参建各方相互支持、辛勤工作取得的。
深圳港是我国沿海主枢纽港和国际集装箱干线港,是我国进出口货物的主要港口之一。深圳港集装箱业务的迅速发展不仅有利于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繁荣与稳定。徐祖远指出,近年来,深圳港分别建设大铲湾港区集装箱深水泊位和铜鼓航道工程,不断开辟集装箱班轮航线,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并与香港港、广州港分工合作、共同承担华南地区集装箱运输,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珠三角地区集装箱运输格局。深圳港大铲湾港区是珠江三角洲东岸重要的大型深水港区,地处珠三角东岸集装箱货源重要生成地的中心。深圳港大铲湾港区一期工程是我国集装箱运输的重点工程,深圳港大铲湾港区一期工程4#、5#泊位的建成投产,将会推动深圳港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明显改善和增强深圳港的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
就大铲湾港区今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徐祖远强调,有关方面要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再接再厉,始终高度重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要尽快完善港口的集疏运系统、信息系统、口岸服务系统、商务配套系统等相应配套系统;进一步加强港口软环境建设和集约化管理,依托科技进步,提高港口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高度重视港口的安全生产和保安工作。各级管理部门和经营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安全生产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真正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制定各项应急预案,搞好港口与海事、航运及社会力量之间的应急资源整合及指挥协调,确保港口运行万无一失。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于2005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准,码头总面积112万平方米,岸线长1,830米,陆域纵深600米;码头前沿水深初期为-15.5米,远期可浚深至-18米,可以处理当今及将来可预见的大型集装箱船。该工程项目的股东是香港九龙仓控股的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铲湾码头一期工程共建5个深水泊位,4#、5#泊位于同年9月正式动工,2007年底通过工程交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其余3个泊位工程目前也正在加紧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