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施工监理挂靠资质最高罚3万
来源:网络时间:2009-07-16
8月1日,福建省首次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的《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将施行,明令禁止小单位甚至个人挂靠资质单位组织施工或实施工程监理,违者将被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省政府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制度,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办法》明确,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要实行登记建档和报告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监控。工程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部位和施工环节未实施旁站监理的,或未做好旁站监理记录的,将被处以3000元至3万元罚款。
此外,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对建设单位预付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