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认证认可市场秩序,全面推动认证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辽宁省沈阳市质监督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进行了认真部署。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认证执法监管试点工作为载体,构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全方位监督,构建对获证企业、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检测检查机构、认证人员、咨询人员和实验室的全对象监督;实现4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全市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100%建立监督档案,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100%建立监督档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100%进行监督检查,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认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据悉,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行政执法监管试点工作首先注重完善“以市局认证处为业务指导、法规宣传处为执法监督、各分局直属局和市稽查局为执法主体”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体制,构建市局和分局、直属局两级联动、辖区监管、分级负责的监管网络。并注意依托两个平台:一是依托沈阳市认证执法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获证企业、产品的动态监管和信息资源共享,达到市局和分局直属局工作互动;二是依托区域综合监管平台,建立起全市获证企业执法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可追溯。
沈阳市质监局注意从制度入手,加强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认证有效性的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市稽查局、分局、直属局通报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等信息。三是建立到期复评实验室提示制度,在实验室证书到期前6个月送发温馨提示通知,保证实验室顺利换证。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认证社会义务监督员。
与些同时,该市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家电下乡认证产品专项监督检查;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的专项监督检查,集中组织开展对各大型超市、商场和专卖店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资质认定实验室符合性专项监督检查;五是组织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