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对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时间:2014-10-08
冀公监字[2014]14号
河北省各设区市公路工程质监机构、辛集市公路工程质监机构、定州市公路工程质监机构:
为加强试验检测机构管理,根据2014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标准及评定程序》(交质监发[2008]274号)
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字[2009]318号)
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质监综字[2013]7号)
5、《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
6、相关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
二、检查范围
在我省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乙、丙等级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
三、检查方式、内容及时间安排
1、省检查组赴各市集中检查,以检查网上人员备案、仪器设备档案、试验资料、试验业绩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为主。
2、在省检查组到达之前,设区市质监机构将你市辖区内各试验检测机构按附件2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待捡。
3、待省检查组检查后,设区市质监机构对试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以检查硬件环境、仪器设备配备和人员操作为主。
4、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5、省检查组集中检查时间 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分两组同时进行,详细安排见附件3,省检查组到达前3日电话通知。
6、辛集市和定州市试验检测机构检查纳入省站统一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设区市质监机构完成对所辖试验检测机构检查任务后,请尽快出具检查通报并抄报省站。
2、本次检查结果,作为2014年信用评价的依据。要求至少两名负责人及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参加省站组织的集中检查,并按附件2要求带齐备查资料。在检查期间因资料准备不充分或人员不熟悉情况导致的检查不能继续时,检查组则择期赴现场继续检查,至检查任务完成为止。
3、省检查组集中检查地点在各设区市质监机构办公处,请提前安排好并及时通知所辖区市试验检测机构。
4、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洁规定。
五、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1-83039742 联系人: 李春入
0311-83031628 联系人: 孙敬濂
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9月30日
附件1 检 查 内 容
| 检查内容 | 主要检查形式 | 备 注 |
| 人员变更和报批情况 | 资料提供的人员名单、试验记录和报告中签字人员名单与交通运输部信息平台对照检查 | 要详细填写没有按要求随意增减人员名单。主要有省站检查。 |
| 地址变更和报批情况 | 市站赴现场检查 | 主要由市站(处)检查。 |
| 质量体系文件适合性 | 对提供的质量体系文件集中审查 | 要详细填写缺少和不合适的文件内容。省站、市站(处)均查。 |
| 质量体系文件运行情况 | 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质量体系 文件对照检查 | 抽查 |
| 仪器设备档案格式、内容完整性和适合性 | 检查设备管理程序 | 要详细填写设备档案格式中缺少和不合适的内容。主要由省站审查。 |
| 仪器设备档案记录填写的完整性和规范情况 | 对提供的仪器设备档案和制定的相关程序文件对照检查 | 省站、市站(处)均查。 |
| 人员档案的完整性 | 集中检查人员的档案资料 | 省站、市站(处)均查。 |
| 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和格式完整性 | 主要检查质量记录表 | 省站、市站(处)均查。 |
| 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填写内容的完整性 | 集中检查仪器设备运行记录 | 省站、市站(处)均查。 |
|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情况 | 检查仪器设备档案 | 主要由省站检查 |
| 是否有统一的试验记录和报告格式,是否执行 | 主要检查质量记录表 | 省站、市站(处)均查。 |
| 试验记录和报告填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 主要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 | 省站、市站(处)均查。 |
| 2013年和2014年历次检查、验收和比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报告。 | 检查整改报告 | 主要由省站检查 |
| 试验室环境和面积是否满足要求 | 市站赴现场检查 | 主要由市站(处)检查 |
| 样品管理是否符合盲样管理要求 | 市站赴现场检查 | 主要由市站检查 |
| 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监管记录 | 检查监管记录 | 主要由市站(处)检查 |
附件2
试验检测机构需要准备的资料
| 项 目 | 数 量 | 要 求 |
| 汇报材料 | 1份 | |
| 质量手册 | 1份 | |
| 程序文件 | 1份 | |
| 作业指导书 | 1份 | |
| 各种质量记录表 | 1套 | |
| 各参数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模版 | 1套 | |
| 在职人员档案 | | 20人以下按实际人数带,20人以上抽20份,但主要负责人和各室负责人必须抽查。 |
| 仪器设备档案 | 10—15份 | 主要设备和标准物质必须带全 |
| 试验台帐 | | 2014年1-9月份全带 |
| 样品台帐 | | 2014年1-9月份全带 |
|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 | 2014年1-9月份全带 |
| 环境条件记录 | | 2014年1-9月份全带 |
| 试验记录和报告 | | 2014年1-9月份出具试验报告在50份以上的,要求按发生参数带,每个参数需至带少2-3份。在50份以下的全带 |
| 整改报告 | | 2013-2014年各级管理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资料需带全。 |
附件3
检查分组安排
| 分组 | 负责人 | 检查片区 | 机构数量 | 检查时间 |
| 第一组 | 李春入 | 衡水 | 6 |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提前3日临时通知。 |
| 沧州 | 13 | |||
| 承德 | 14 | |||
| 秦皇岛 | 5 | |||
| 廊坊 | 6 | |||
| 省直(含辛集市和定州市) | 8 | |||
| 第二组 | 孙敬濂 | 邢台 | 3 |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提前3日临时通知。 |
| 邯郸 | 7 | |||
| 张家口 | 11 | |||
| 石家庄 | 17 | |||
| 保定 | 15 | |||
| 唐山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