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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中 大]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9-06-01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江苏省苏州交通局张家港乐余镇于近日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分别对乡道、村道、村组道路的养护管理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这是苏州市首次有乡镇出台该类办法,对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苏州市农路管养具有重要的借鉴与推广意义。该《办法》有以下亮点:
(一)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理清了权责。《办法》规定,乡道的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由镇农路办负责实施,资金由镇财政负责筹集;村道、村组道路的日常保洁、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由各村委会组织实施,资金由各村自行解决,镇财政实行以奖代补。镇农路办出台相关考核激励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对各村农路管养质量的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二)进一步拓宽了农路管养范围。《办法》中对村组道路的养护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将其管养绩效纳入镇农路办考核范围。
(三)规范了资金使用。《办法》规定,将省、市对农村公路的配套补助经费划入“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四)镇农路办在各村建立联络员制度,规定村道、村组道路的新、改建必须进行报备。该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镇农路办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农路状况,对于年终数据汇总、更新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乐余镇农路办计划依据该《办法》,制定出台相关的管养标准和考核办法下发给各村委会,同时,拟从镇相关部门中借调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农路管养队伍中去,为实现“有路比养、养必到位”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