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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考区网上报名
一、欢迎
您目前已进入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考区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阅读报考须知,阅读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2) 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挡案号的报考人员请点击[老考生报名]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档案号,然后进入报名界面→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各项说明 →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完善除姓名、身份证号等已有信息外的其他报考信息→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保存信息→检查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电子照片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节假日除外)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2011年6月17日前从[查询修改]进入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3) 首次报名报考人员请点击[首次报考]→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有关文件→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保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注意:廊坊市属考生,不必上传)→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 最晚于2011年6月17日前从[查询修改]进入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4)已报名的考生查询审核状态及打印表格,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修改信息及照片请点击[查询修改]。
5)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考区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各市现场确认时间(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石家庄:6月13-17日
唐山:5月24日-6月17日 承德:6月16、17、20日
秦皇岛:6月20-22日 邯郸:6月16-22日
沧州:6月16-22日 保定:6月13-17日
廊坊:5月30日-6月21日 衡水:6月13、14日
邢台:6月22、23日 张家口:5月24日-6月17日
三、报名条件
1)考全科: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部分科目免试: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做满20年。
3)文件依据: 人发【2002】111号,国人部发【2004】16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无论以前通过部分科目尚在滚动期内或以前未通过任何科目,均必须按照报名流程第2条进行填报,不得擅自点击[首次报考]进行报名,否则将来造成档案号不一致从而影响考生成绩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这里所需考生填报的档案号为以前“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而非以前报名表上或其他渠道获得的档案号。
2)“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的选择与您考试的有效性直接相关。考全科的考生(特别是以前通过部分科目,此次报名只需报考剩余科目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考全科”,“报考科目”根据本人需要进行选择;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免两科”,“报考科目”自动生成,考生不用进行选择。
3) 点击[首次报考]进入后,请先仔细阅读 [考试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之后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保存提交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4)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所在地,考试地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务必注意。
5)新、老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方能打印报名表。审核状态可从[查询修改]进入,点击[详细信息]进行查看。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
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通过审核后请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印报名表。
6)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廊坊地区考生外,必须上传电子照片;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地区考生)不得擅自对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照片进行修改或更换。
按照报名流程,廊坊地区考生虽不必上传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请廊坊地区考生注意。
按照报名流程,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考生)虽然计算机会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照片,若无误,老考生不用重新上传或修改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
7)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8)在您进入报名界面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考试文件]中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这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报名。
9)自2011年起,石家庄地区考生在本网站填报报考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地点不变。
10)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需点击[考试文件]按钮,从[政策文件]中粘帖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空白“免试表”,手工填写,与打印的报名表一起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五、时限
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6月17日。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考区报名现场办理有关报名事宜时间原则上以各市考区自行规定时间为准。
3) 考试日期为2011年9月24、25日。
六、准考证事项
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各考区现场发放,发放时间由各考区另行通知。
七、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证件。
八、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如果您在报名阶段遇到困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311-83824748、89835929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4787
友情提示:根据工作人员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的有关情况统计,97%以上咨询问题的答案都为进入报名界面后[考试文件]栏目中的内容,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这将有助您顺利完成报名。
如果您已经仔细阅读了本须知,并声明同意其中的规定,请点击[下一步]进入系统。
祝您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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