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30日
[字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23

黑人社函[2011]319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发放的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各市地要认真履行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年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即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17日-6月30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27日-7月1日(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它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1年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6月27日-7月1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注册结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一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二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30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7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

  如有需要收据的考生,请于2011年11月1日-11月4日到现场资格审查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收据。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9月9日-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9月16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五)各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和标准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或www.pqrc.org.cn查询。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做好本次考试的宣传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以便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doc

           2、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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