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011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6月27日-8月7日
[字号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29

  临人社办发[2011]41号

  关于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2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成绩管理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1〕163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120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站: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8月7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9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22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同时提交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负责单位于2011年8月10日—12日统一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葛玉芹,电话:8118535)。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8月1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免试条件有要求的);

  5、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七)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1年8月18日-22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1年8月18日-22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10月17日—23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五)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附件: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xls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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