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体系》宣贯(第四期)试验检测持证人员拟获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公
[字号      ]  作者:  来源:部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08-22

  关于参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体系》宣贯(第四期)试验检测持证人员拟获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公示

  依据部科技司、质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体系宣贯工作的通知》(科技科发函[2013]67号),2013年7月17日-18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管理体系》宣贯(第四期)在厦门举办。根据有关规定及考勤情况,现将参加本次宣贯的持证人员拟获试验检测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同时,请有关人员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联系方式:试验检测工作委员会,电话:010-62358971。

  附件:计量培训第四期(厦门)学时汇总表(持证人员)160人.xls
 

微信扫一扫关注下面公众号,免费接收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