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的预通知
[字号      ]  作者:检测网  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3-10-08
湖北省各市州交通质监站(局、处)、省内各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动态监管,促进检测行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一次比对试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比对机构范围
  按照五个“全覆盖”原则确定参加比对的检测机构(含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
  1、省内等级检测机构全覆盖;
  2、省内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业主或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全覆盖;
  3、抽查确定参加比对的工地试验室时,省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全覆盖;
  4、抽查确定参加比对的工地试验室时,在省内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我省等级检测机构全覆盖;
  5、抽查确定参加比对的工地试验室时,在省内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外省等级检测机构全覆盖。
  具体参加比对机构详见后续通知。
  二、比对项目及参数
  (一)比对所设项目及参数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沥青三大指标试验等三个项目。具体试验参数见下表:
序号
比对项目名称
比对试验参数
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8个定量参数:细度(比表面积)、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标准稠度、3天抗折强度、28天抗折强度、3天抗压强度、28天抗压强度;
1个定性参数:安定性。
2
钢筋力学性能试验
下屈服强度、拉伸强度、断后伸长率。
3
沥青三大指标试验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二)检测机构应参加的比对项目
  见下表(比对项目中标注为“√”的,对应检测机构应强制性参加;同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等级证书的等级检测机构按照公路工程等级检测机构选择比对项目;已进入路面施工阶段的业主或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监理工地试验室参加水泥、沥青比对)。
序号
检测机构类型
参加比对项目
水泥
沥青
钢筋
1
等级检测机构
公路工程
 
2
水运工程
 
3
工地试验室
公路项目
一期土建
 
4
二期路面
 
5
水运项目
 
  三、比对结果评定
  1、按不同比对检测项目单独进行结果评定;
  2、单个比对项目设置“合格”、“有问题”及“不合格”三个等次,数据分析及结果评定具体技术方案详见后续通知。
  四、比对结果通报及相关事项处理
  1、比对结果全省范围内通报,通报文件抄送部质监局及相关省级质监机构;
  2、表现优秀的检测机构,全省通报表扬;在今后组织的类似比对活动中给予免予参加奖励;
  3、对于无故不参加比对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在其年度信用评价、所属等级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时予以处理。属于部质监局或外省质监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检测机构,书面建议进行相关处理;
  4、比对试验中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除在年度信用评价中依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外,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所有检测业务,直至注销《等级证书》或取消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能力核验通过)资格;
  5、评定结果存在“不合格”比对项目的等级检测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相应项目试验业务暂停;检测机构201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最高为“B”级;换证复核时,依据部质监局《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办法》予以扣分处理;限期整改没有实效导致比对复查未能一次通过的,复评其等级能力,直至注销《等级证书》;
  6、评定结果存在“有问题”比对项目的等级检测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等级检测机构201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最高为“A”级;
  7、评定结果存在“不合格”或“有问题”比对项目的工地试验室,责令其限期整改;评定结果同时记入工地试验室及其母体检测机构年度信用档案。
  五、比对时间计划
  1、10月上旬,检测机构报名;
  2、10月中旬,发放比对样品、比对试验计划指导书;
  3、10月中、下旬,公布鉴证计划;检测机构鉴证下开展试验;
  4、11月下旬,试验数据报送、鉴证资料收集;
  5、12月上旬,试验数据统计汇总、分析,评定比对结果;
  6、12月下旬,通报比对试验结果,召开比对讲评会。
  省内各等级检测机构、各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工地试验室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关注后续工作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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