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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广东将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结“十二五”、部署“十三五”。中国交通新闻网记者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十三五”期间,广东将继续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预计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成国高网粤境段,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将突破1.1万公里。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全力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和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新建成国家高速公路1256公里,新打通广澳、乐广、济广、大广、二广、包茂等6条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与陆路相邻省份实现3条及以上高速公路通道连接。
全力加快打通“断头路”
目前,广东高速公路出省通道数达20条(含港澳),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7018公里,位居全国第一,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了交通先行官的引领支撑作用。
据了解,广东省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共6133公里,在建项目1247公里、已建成项目4790公里,经过广东境内的21条国家高速公路有12条实现粤境段全线贯通。余下3项96公里项目中,深中通道先行工程已于2015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许广高速公路临武(省界)至连州段计划2017年开工建设,琼州海峡通道列为中远期开工项目。
广东与邻省(区)共规划了33条省际对接通道(含港澳)。目前,全省已建成省际对接通道20条,在建省际通道8条,余下5条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开建。
预计到2020年年底,广东将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届时,广东与陆路相邻省份各开通5条以上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全省高速公路将超过1.1万公里。
“阳光政务公开”成效初显
近年来,广东省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众多,年均投入超千亿元,对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下定决心,自我革新,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职权目录,查找防控风险,努力构建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务公开阳光体系。
2015年8月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率先在省直单位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对职权运行进行内部交叉审核,并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打造阳光机关。
通过全面梳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6类152项职权纳入阳光政务建设,探索构建了“1+4+4+1”的交通政务公开阳光建设模式。其中,“1”是指建设一个廉洁机关,“4”是指交通规划计划及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审批许可、行政执法等四大重点业务板块,第二个“4”是指业务部门初审、分管厅领导审核、审核小组复核、厅长办公会审议的四级决策运行机制,第二个“1”是指成立一个监督问责小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
同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出台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监督问责办法等24项制度及配套的工作流程表等,基本建立了阳光政务建设制度体系。通过内、外网结合构建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实时公开业务办理情况,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目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各项业务职权有序运作,初步实现了权力清单化、流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监督全程化。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加快推进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四个交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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