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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铁建设【2007】8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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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z66
    • 200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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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函〔2007〕472号

      关于印发《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铁路局,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印发《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新建铁路绿色通道建设。

    本意见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通道建设要求,规范绿色通道建设标准和参与建设各方的职责,制定本意见。

    1.0.2 本意见适用于新建铁路绿色通道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1.0.3 绿色通道建设应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用地、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的用地原则。

    1.0.4 绿色通道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应充分考虑路基、桥梁、隧道、站区等工程的特点,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景观协调、易于管护”的原则。

    1.0.5 宜林区域内的铁路应建设绿色通道,其他地区特殊需要时,经技术经济比选后,具备条件的铁路也可建设绿色通道。

    1.0.6 绿色通道建设主要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当确需在铁路用地界外一定范围内建设绿色通道时,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1.0.7 绿色通道工程是主体工程的组成部分,绿色通道建设的重点是铁路区间路基、站区与隧道洞门仰坡等。

    1.0.8 绿色通道栽植的植物,不得对铁路设施产生不良影响,不得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1.0.9 绿色通道建设除应符合本意见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 基本要求

    2.0.1 建设管理单位作为铁路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在绿色通道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1 负责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

    2 负责与绿色通道建设相关的工程初步设计初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核;

    3 负责绿色通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管理维护工作;

    4 负责组织绿色通道验收及交接工作。

    2.0.2 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植物生长特点与所在地区的自然、社会及经济状况,开展绿色通道工程设计,并纳入相应的主体工程;

    2 指导施工并参与绿色通道工程竣工验收。

    2.0.3 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1 按照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 负责竣工验收前绿色通道植物的养护管理;

    3 参与绿色通道工程竣工验收。

    2.0.4 监理单位履行相应的监理职责。

    3 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 绿色通道设计应与路基防护、隧道洞口仰坡加固设计相结合,兼顾美观与景观效果。毗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城镇规划区内的铁路,绿色通道设计还应与当地的自然及人文环境相协调。

    3.1.2 绿色通道设计应采用内灌外乔的绿化形式。靠近线路地带应栽种草、灌植物,远离线路地带宜栽种灌木、乔木,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栽植乔木时,其成年树高,不宜高于旅客列车车窗下缘。

    3.1.3 绿色通道设计应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土壤、地形、植被现状等情况确定,执行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的绿化方针,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品种。

    3.1.4 栽种的植物不得遮蔽铁路可视信号和影响列车了望条件。乔、灌木与接触网、建筑物和各种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1.5 树种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逆性强,可抵抗公害、病虫害,易养护;

    2 不产生其他环境污染,不应成为对附近作物传播病害的中间媒介。

    3.2路基

    3.2.1 土质、软质岩及强风化的硬质岩路堑的边坡坡面(含边坡平台、侧沟平台)防护和加固,应优先选用绿色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措施,不应采用全坡面圬工防护。

    3.2.2 路基边坡的绿化与防护设计应按《铁路路基边坡绿色防护技术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3.2.3 设计的苗木宜规格一致,落叶乔木应选用胸径(地上1.3m处 )1.5cm以上的苗木。必要时,可采用大苗移栽。

    3.2.4 路基边坡坡面采用植物防护时不得影响路基压实和稳定。

    3.3 站、段、所

    3.3.1 站区绿化设计应根据建筑设施布局、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可绿化空间。旅客车站、生活区宜采用庭院绿化设计方法。县及县级以上车站和位于风景区的车站绿化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增强景观和美化环境效果。

    3.3.2 站区绿化不得影响旅客乘降和货物装卸,不得影响可视信号了望和各类管线的安全使用。

    3.3.3 绿地率指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范围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 站前广场绿地率指标不宜小于10%;

    2 车站办公、货场、段、所绿地率指标不宜小于20%。

    3.3.4 生产区的绿化应以降噪、吸收有害物质、隔离生产区和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

    3.3.5 在铁路与道路交叉口和转弯处绿化时必须保证了望条件。

    3.3.6 有条件时宜对站区栅栏和围墙采用攀缘性植物覆盖,或用高绿篱替代栅栏。

    3.4 桥梁、隧道

    3.4.1 桥梁地段绿色通道设计范围主要包括锥体边坡,桥下需要设置绿色通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所在地区条件、桥下净空、土质和地下水情况等确定;

      2 不得影响维护通道的设置;

      3 应与邻接路基绿化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4 位于城镇区和风景区地段桥下绿化时,应考虑绿色通道的连续性和景观及美化效果;

      5 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栽种乔木时应考虑倾覆不得侵入桥梁的建筑限界。

    3.4.2 隧道洞口的路基和隧道洞门仰坡绿色通道设计,可参照本指导意见第3.2节有关规定执行。

    3.4.3 位于风景名胜地区和城市附近的隧道洞口绿化应充分考虑工 程所处地区的人文环境和建筑风格,应以美化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4 验收与交接

    4.0.1 绿色通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主体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0.2 植物种类、数量和种植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路基、桥梁、隧道、站、段、所分项检查。

    检验方法:查对设计文件、目测检查。

    4.0.3 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覆盖率、成活率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表4.0.3 植物防护覆盖率、成活率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所在地区
      项 目
      覆盖率(%)
      成活率(%)

    植 物
      岩土类别
      合 格
      合 格

    1
      一般
      植 草
      土 质
      85
      -

    2
      石 质
      70
      -

    3
      藤本植物、灌木、乔木
      土 质
      -
      80

    4
      石 质
      -
      70

    5
      干旱
      植 草
      土 质
      65
      -

    6
      藤本植物、灌木、乔木
      -
      70

    7
      寒冷
      植 草
      土 质
      80
      -

    8
      石 质
      70
      -

    9
      藤本植物、灌木、乔木
      土 质
      -
      75

    10
      石 质
      -
      70


    注:1.年平均降水量600mm及以上,最冷月月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5℃的温暖、湿润地区可定为一般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小于600mm的地区可定为干旱地区;最冷月月平均气温低于-5℃的地区可定为寒冷地区。

      2.覆盖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该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检验数量:植物种植面、带检查。

    检验方法:植草:尺量、计面积、统计计算,目测。

      植株:点数,统计计算,目测。

    4.0.4 植物病虫害发生率、植被绿色程度、根系发育状况、种植基材流失状况和种植基材厚度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 植物病虫害发生率、植被绿色程度、根系发育状况、

    种植基材流失状况和种植基材厚度的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评 定 项 目
      工 程 质 量

    合 格

    1
      病虫害发生率(%)
      20

    2
      植被绿色程度(%)
      80

    3
      根系发育状况
      根系较发育

    4
      种植基材流失状况
      有较明显冲蚀

    5
      种植基材施工厚度/设计厚度(%)
      80


    检验数量:植物种植面、带检查。

    检验方法:植草:尺量、计面积、统计计算,目测。

      植株:点数,统计计算,目测。

    4.0.5 植物的覆盖率、成活率、病虫害发生率、植被绿色程度和种植基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4.0.5 植物覆盖率、成活率、病虫害发生率、植被绿色程度和

    种植基材厚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数 量
      检验方法

    范 围
      点 数

    1
      覆盖率
      5%
      每1000m2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2
      成活率
      5%
      每1000m2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3
      病虫害发生率
      5%
      每1000m2
      3条带
      目测

    4
      植被绿色程度
      10%
      每1000m2
      3条带

    5
      种植基材厚度
      5%
      每1000m2
      4处
      开挖,尺量,查对设计文件


    注:检验点数以一条检验带为一点,带宽3m。

    4.0.6 绿色通道林木行距、株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0.6的规定。

    表4.0.6 林木、行距、株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行距、株距
      ±10%设计尺寸
      每100m检查5组
      尺 量


    4.0.7 绿色通道工程竣工验收除应与铁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草本植物应在植物种植完工6~12个月后验收;

    2 藤本植物、灌木、乔木应在植物种植完工一年后验收;

    3 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相结合的工程,应在全部植物种植完工一年后验收;

    4 对植物的灌溉工程,应按设计进行验收。

    4.0.8 绿色通道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除应提供相关的工程竣工资料外,尚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土质及水质化验报告;

    2 种子发芽率试验报告;

    3 种植基材的配制报告;

    4 引进苗木、种子的检疫报告;

    5 外购绿化基材和草种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6 施工总结(包括养护方法)。

    主题词: 基本建设 标准 通知

      抄送:中铁工程、建筑、物资公司,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各设计院,铁五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上海城铁院,铁科院,经规院,部鉴定、工管中心,部内政法、计划、财务、科技、安监司,运输局。

    铁道部办公厅
      2007年5月17日印发
  • 3#
    • admin
    • 2009-08-08
    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http://www.kiii.cn/info.aspx?ModelId=3&Id=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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