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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考试心得体会
    1#
    • kira131
    • 2010-03-03
    一级这几年国家才正式开始注册,我看过很多人讨论关于挂靠的观点,能找到比较全面的说
    法比较少,现我将我所知道的和大家分享,希望对想挂靠的朋友有所帮助。
    首先是挂靠现象
    一般来说业内人士把具备相关资质需要挂靠的人叫“出售挂靠”,把单位需要人挂靠的称为
    “买挂靠”,个人提供证件挂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收入,单位要挂靠证件的主要原因是申报
    资质和投标。我们深究其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一个不健全的制变下存在不公平竞争外,还
    有行业认证制度的不严谨,放任了对一些“注水”人才的监督。例如考试制度目前存在一些
    问题,比如题目简易,资历限制较少等等。
    其次再来说说挂靠风险
    个人提供证件挂靠虽然可以增加一些收入,但是挂靠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别人用你的证
    做了些什么,怎么在使用。但如果是在本单位话,你可以明白其使用的情况,所使用你证书
    的工程是否在按要求施工,如果没有按要求,你完全有理由提出来,而且一般是本单位的话
    ,他们会派你去负责的。
    另外就是挂靠管理
    建议由“挂靠者”转向“兼职者”
    挂靠谈的所谓“风险”问题,是在证书应用于工程上才成立的。挂靠本身不是太大问题,关
    键在于你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是如何规定的这方面的问题,如果企业只是用来做资质升级或年
    检,那就不存在问题。建议挂靠者和相关企业签订合同,证书和印章要由自己保管,如果使
    用必须经本人同意才行。这样就不是纯粹的挂靠者,相当于一个“兼职者”,对要用到你们
    证件的工程进行一定的核查,这样以来,劣质工程出现的机率会少一些,于国于民于自己都
    有好处。

    最后,既然是想将证挂出去,当然就必须要了解一级建造师的待遇问题
    风险和利润是对兄弟,在经济问题上是永远都存在的,其他方面不说,这只说一级建造师的
    问题,我们要转变观念,要把传统的观念转变为现代的观念,无论是挂靠,借用都是不合法
    的,受不到法律的保证,所以我们要改变观念,既然政策容许我们注册到一个单位,那我们
    就从注册方面着手。因为《规定》里面不单只容许一级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还可以担
    任其他职务,具体见《规定》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
    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
    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从风险角度,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比较大,因为目前工程质量
    是终身制,所以聘请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待遇也比较高,其他管理服务或者咨询服务的待遇就
    相对低些,待遇都是根据市场供求以及所应聘的城市而变化的。如果不想承担太大的风险,
    那就找一个单位注册后只担任顾问或者咨询的职务,特别适合那些不用固定上班时间的朋友
    ,如果想高待遇,那就找一个可以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单位,如果是全职的,那工程质量
    自己心中有数,不是全职的,这里还是给个忠告,注册证书和执业章一定得自己拿着,特别
    是执业章,不要为了万把块钱连一辈子都卖了。我谨慎起见参考了下行业内著名网站建筑工
    作网的调查,结合自己的心得,得出如下结论:一级城市,比较发达的城市,担任顾问咨询
    职务的,一年大约1.5万~2万左右,兼职的,一年大约2万~10万,具体看担任工程项目的规
    模和在现场的时间,全职的,一年10万以上。二级城市相对低些,不同的地方待遇也不同。
  • 2#
    • rml32h
    • 2010-03-08
    说的太好了,
  • 3#
    • liushengchao666
    • 2010-04-04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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