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证时间:2014年9月1日—3日
二、领取地点: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三、领证要求:
1、证书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领取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领取。
2、单位统一领取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开具的证明领取。
3、属于升级和增项人员要上交原证书后给予发放新证。本年度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证书者,其证书将与下一年度监理证书一起发放
预约电话:024-3189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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