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国际坍塌事故案昨天一审开庭
[字号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9-08-30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实习生 黄静)去年4月30日,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上的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建设工程工地上发生一起坍塌事故,11人随屋面及支撑架从高空坠落,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随后,负责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员和公司职员等8人被提起公诉,昨日,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天井顶盖设计被变更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月2日,湖南天润五江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长大公司包工包料承建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的建设工程。被告人沈名武作为天润副总经理,主管工程建设;被告人张振林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被告人李勇进为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被告人谭利军为该项目部施工员。长沙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监理,被告人张培臻受聘担任该项目的总监代表。
  2008年3月10日,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主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因招商需要,沈名武提出改变B区东、西天井顶盖的设计,希望将原设计的钢化玻璃结构天井顶盖改为混凝土结构,并得到了公司办公会的同意。随后,沈名武通知公司总工办理天井顶盖的变更事宜,并委托深圳某建筑设计公司进行变更设计。在该建筑设计公司未签字盖章的情况下,设计图被天润公司取回,经审定后交给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项目部。
  2008年4月30日上午8时,在没有混凝土浇筑令的情况下,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项目部的裙楼东天井盖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开始施工。当日12时14分许,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屋面出现下沉,支模架发生变形。
  被告人郭功平接到谭利军电话后,马上组织木工加固,但随后整个天井盖模板、混凝土随同支撑架一起坍塌。现场作业人员中,有11人随屋面及支撑架从高空坠落,其中8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
  8名被告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振林、李勇进、沈名武、陈福云、张培臻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被告人谭利军、郭功平、姜波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被告人张振林等5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被告人谭利军等3人刑事责任。
  大多被告人表示认罪。张振林在法庭上承认了检察院的指控,他表示在事故发生后自己立马赶到事故现场救援。李勇进则称其在之前修改天井设计方案时曾经向上级报告过,在施工中还与施工员进行了沟通。谭利军承认明知民工没有相关的施工资格仍让其参与施工,造成了事故发生。
  而陈福云则表示,他只是召集工人加入施工队伍,并没有什么过错。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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