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信用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在市交委质监站召开
[字号      ]  作者:  来源:重庆市交委质监站  发布时间:2011-06-10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加强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近日,重庆市交委出台了《重庆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为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2011年6月2日、3日下午,在市交委质监站召开了重庆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信用管理试点工作会议。

  市交委章勇武副主任、李关寿总工、公路建管处彭兴国处长、港航建管处廖劲松处长及质监站陈伯奎站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高速集团及其北方分公司和渝东分公司、航发司、路桥建设丰涪、丰石公司、建工涪南公司、渝蓉公司、永江公司、中信沪渝公司、港务物流集团、果园港埠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试点项目建设业主、施工、监理、工地试验检测等单位的主要岗位人员共计2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关寿总工主持,议程有四项:一、市交委质监站陈伯奎站长布置试点工作;二、市交委章勇武副主任讲话;三、《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三、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本次会议安排了涪陵至丰都、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万盛至南川高速公路、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果园港区二期及二期扩建工程进行首期试点。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11年6月起至12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至7月初为试点准备阶段;7月至11月为检查评价阶段;12月为试点总结阶段。2012年1月1日起将在我市进行全面试点。

  章勇武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进行了介绍,并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大家认真学习、认真研读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质监站建立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明确和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项目的参建单位和人员重视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对办法的试运行积累经验,完善办法的修订工作,为明年《办法》的全面试点打下良好基础。

  《重庆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执行,将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对规范招投标的行为、减少人员的无序流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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